信网4月18日讯 为持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4月17日凌晨,李沧法院开展“蓝色风暴”春雷集中执行行动。本次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8人,执结、和解案件7件,送拘3人,执行到位款项25.8万元。
在李某某与曹某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曹某某应支付李某某报酬31995元及利息等费用。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发现当事人双方存在其他执行案件,两人互负还款义务。因曹某某一直未露面,本次行动中,执行干警来到曹某某住处,经耐心释法明理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双方同意由曹某某支付案款2.4万元,曹某某当场履行,案件执行完毕。
皇甫某某与李某某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协议由李某某支付皇甫某某款项23.2万元。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对李某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但其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今天凌晨,执行干警对李某某进行拘传,敦促其履行义务。经过一上午工作,双方当事人和解,刘某某当场支付案款2万元,并就余款的履行达成协议。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李沧法院将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在此告诫各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要心存侥幸,任何逃避、对抗执行的行为都是徒劳,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提醒广大申请执行人:积极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行踪和财产线索,配合法院工作,能更高效实现自身胜诉权益。(张少艾 赵彦阅)
[来源:信网 编辑:王荣]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