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2月8日讯 结合当前青岛市法院系统收结案均居全省法院首位的情况下,大力开展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的惩治力度,是群众的呼声,也是法院诉源治理的有效手段。在今年青岛的“两会”上,青岛市人大代表、青岛宝龙美术博物馆馆长、青岛博物馆学会副会长刘建栋提出了关于加大青岛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惩治力度的建议。
刘建栋调研发现,通过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张正智院长2024年1月31日作的工作报告可以看出,2023年全市法院收案35.8万件、结案35万件,均居全省法院首位;市中院收结案均为3.1万件,居全省中院首位。随着青岛人口和经济的不断增长,加大对于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已迫在眉睫。
为此,刘建栋建议针对重点领域,明确查处标准。在民间借贷、买卖合同、执行异议之诉、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等容易出现通过虚假诉讼的纠纷类型,青岛中院应加大对这些案件类中发现的恶意诉讼、虚假诉讼重点关注、严格审查,在“立案、审判、调解、执行”全过程、各环节加大整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工作力度。同时要加强公检法沟通协作,形成打击合力。
也要惩治救济并重,维护司法公正。虚假诉讼不仅扰乱司法秩序、损害司法权威,还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在查明虚假诉讼后,刘建栋认为应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对已作出的错误生效判决应当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判决,改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虚假诉讼增加其他当事人诉累、损害他人权益的,应当赔偿受害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此外,刘建栋还建议依法保护好青岛本土优秀企业家和优秀企业。他发现近年来,外地资本操弄资本游戏,诱侵或者强夺青岛本土培养起来优秀企业股权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导致这些企业业绩急剧下滑,企业创始人也被架空或者被无休止的恶意诉讼、虚假诉讼官司纠缠。司法部门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公检法办案中,尤其是在法院审理案件中出现辩论一方在明确提出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主张时,办案人员应当认真对待,依法查明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事实,依法严肃处理案件、惩处违法当事人,绝不姑息。(赵彦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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