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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发布 青岛做好衔接过渡工作

信网1月16日讯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鲁建质监字〔2024〕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以下简称《资质标准》)。

《资质标准》从检测资质分类、检测资质条件、技术人员、检测设备及场所、管理水平、检测项目和参数等多个方面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管理,提高检测机构专业技术能力,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相比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资质标准》对检测机构信息化管理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要求检测业务受理、检测数据采集、检测信息上传、检测报告出具、检测档案管理等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实现可追溯。同时增加部分可选检测项目和检测参数,为检测机构更好服务工程质量提供技术支撑。

强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是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加快建设质量强国的有力举措,是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青岛市建管中心将依据《资质标准》要求,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制定资质就位具体实施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和宣贯引导,做好新旧资质衔接过渡工作,为新资质就位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确保全市工程质量检测市场运行平稳有序。(耿润)

[来源:信网 编辑: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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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1/16 21:23
· 来源 ·
信网
· 作者 ·
耿润
· 责编 ·
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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