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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法院“共享法庭” 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诉讼服务

信网1月9日讯 近日,青岛即墨法院在金口共享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

王某某系金口镇某村村民,从某租车公司处租赁轿车一辆,双方约定租期1年。使用过程中车辆被召回检修。在检修过程中,租车公司发现车辆存在受损情况并将车辆扣留。后双方因车辆维修费、违章处理费用、租赁费等产生纠纷,某租车公司遂将王某某诉至即墨法院,要求其支付租赁费及违约金、车辆维修费、违章处理费等共计3万余元。

为提供便捷的诉讼服务尽快化解纠纷,鳌山法庭员额法官孙博聪受理案件后在金口共享法庭开庭审理此案。双方当事人到庭后,孙博聪组织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听取双方诉辩。在查明案件事实后,法官耐心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确认解除双方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由王某某向某租车公司支付车辆维修费及违章处理费,某租车公司自愿撤回其他诉讼请求。孙博聪还将合同解除后涉及的租车押金等剩余问题一并在本案中处理完毕,案件实质化解。

金口镇部分机关干部参与了本案的庭审观摩。此案中,即墨法院立足群众实际需求,让人民群众用最少的诉讼成本体验最优的诉讼服务。下一步,即墨法院将紧扣基层治理需求,落实“镇办吹哨,法院报道”机制,强化基层司法资源供给,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实质化解,为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贡献司法力量。(赵彦阅)

[来源:信网 编辑:孙宝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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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1/09 09:01
· 来源 ·
信网
· 作者 ·
赵彦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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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宝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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