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申请停热或恢复用热,这事得抓紧办
虽然气温仍反复不定,但2024-2025供热季的脚步悄悄临近。根据相关规定,居民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在每年采暖期开始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申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以户为单位提出。为了保障市民的用热需求,请市民在10月16日前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申请办理停止用热、恢复用热手续。
青岛能源集团提醒市民,线上办理可关注“青岛能源集团”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中的“业务导航”;点击“用户诉求”;在仔细阅读完“用户须知条款”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以上条款”;按照页面提示,填写姓名、联系方式、地址,行业类别选择“供热业务”,根据业务办理需求,在“问题描述”项中填写“恢复用热”或“停止用热”,并依次在“问题照片”处上传房主身份证正反面、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办理人手持本人身份证的电子照片(如非房主本人办理,需上传代办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即可提交办理。
线下由房主本人携带房产证和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办人携带房主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房主委托书)到所属对外服务窗口办理(市民可出示电子证照进行核验,无需提供实体证件)。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 记者 徐美中)
[来源:青岛晚报 编辑:王熠冉]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