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青岛五部门联合开展果树气象指数保险试点工作

原标题:青岛给果树上保险!五部门联合开展果树气象指数保险试点工作

近日,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财政局、中共青岛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青岛市气象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果树气象指数保险试点的通知》,确定在7个涉农区(市)开展果树气象指数保险试点。

青岛市果树气象指数保险试点涵盖苹果、梨、桃、杏、葡萄、蓝莓和樱桃等青岛的主要果树种类,将保险责任期划分为发芽到开花期和果实膨大期两个时间段。青岛市气象局已帮助保险承办机构建立了气象保险模型,针对不同果树不同灾害制定了不同的成灾阈值。

根据气候统计和果树作物的生长规律,青岛市气象部门确定了风灾、暴雨、干旱、高温、低温和雹灾六种气象灾害险。保险果树所在区域气象站,在保险责任期间内,监测到以下情况视为保险事故发生:监测日最大风速≥8.0m/s 时,即日最大风力等级超过5级(含);监测到暴雨灾害时,即日降雨量≥50mm;监测到日降雨量等于0,且持续天数≥15天时;监测到低温灾害,春季日最低气温低于2℃时;监测到高温灾害时,即发芽到开花期日最高气温达到30℃(含),果实膨大期日最高气温达到35℃(含);监测到雹灾时,根据气象部门出具的雹灾灾害程度(轻、中、重)报告及保险面积,计算赔偿金额。

据悉,各有关单位将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定期以正式文件或简报形式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成员部门报告当年果树气象指数保险业务承保、理赔情况,当承保险种发生重大灾害时,实行周报、日报制度,及时报告理赔工作进展。(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通讯员 林泽磊)

[来源:观海新闻 编辑:李源菁]
精彩美图 更多 >>
2024 07/11 09:36
· 来源 ·
观海新闻
· 责编 ·
李源菁
阅读量
扫描到手机
用手机或平板电脑的二维码应用拍下左侧二维码,可以在手机继续阅读。

青岛话题 更多 >>

深度报道 更多 >>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AI调解员

Copyright © 2014-2024 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814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21 增值电信:鲁B2-20180061 鲁公网安备:37020202000005号
手机版 | 媒体资源 | 信网传播力 | 关于信网 | 广告服务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