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让更多困难群众进入救助范围
9月19日下午,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在青岛国际新闻中心举行,旨在解读青岛市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简述《通知》的出台背景、政策亮点。
青岛市民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王颖健首先介绍了近期工作基本情况。在2020~2022年连续3年大幅提高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标准的基础上,今年青岛市城乡低保标准均较去年再增长5%。自今年1月起,七区城乡和三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045元;三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91元。截至8月底,保障城乡低保对象7.5万人,保障城乡特困人员1.3万人,临时救助困难居民1.3万人次。目前,财政预算安排困难群众资金已发放6.8亿元。
发布会上,王颖健从多个方面对《通知》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完善救助政策,加大扩围工作力度。完善了低保准入条件,严格落实社会救助相关政策规定,不得随意附加非必要限制性条件,不得以特定职业、特殊身份等为由或者未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直接认定申请家庭符合或者不符合条件。完善了重度残疾人单人保政策,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完善了家庭收入核算规定,对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取得的收入不超过当地低保标准部分予以扣减,家庭成员因病、因残、无固定住房而租住普通住房等长期存在的刚性支出予以扣除。鼓励具备就业能力的低保家庭成员积极就业,对参加城乡公益性岗位、长期照护失能失智或重病重残家庭成员等5类低保对象就业的,可按当地低保标准扣减就业成本。完善了家庭财产认定标准,综合考量低保家庭财产市值、实际营收情况及其家庭实际生活状况等,实事求是予以认定。对于维持家庭生产生活的必需财产,在认定时予以适当豁免。完善了低保渐退政策,低保家庭中有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和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在校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其低保渐退期可延长至12个月。
加强临时救助,发挥急难救助功能。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加强临时救助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就业政策、失业保险的衔接,帮助临时遇困人员渡过难关。优化办理流程,提升规范化水平。明确社会救助事项办理期限,低保、特困、低边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最多不超过45个工作日。
市残联权益保障和教育就业部处长任长水表示,此次政策出台,对于残疾人朋友有两大利好。一是重残单人保政策进一步完善,施保范围进一步扩大。二是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收入核算减免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取得的收入不超过当地低保标准部分,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减比例由50%调整为100%。
半岛全媒体首席记者 刘笑笑 实习生 杜梦
[来源:半岛都市报 编辑:戴慧慧]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