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全市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灾难(含生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共造成66人死亡,27人受伤,其中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8起,死亡39人,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5.8%,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9%,发生较大事故3起,死亡11人,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进行精简整合,将原80个成员单位调整为72个,将原21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调整为19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领导体制和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原72个成员单位进行精简,组建机构改革后新的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调整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构成。
(二)理顺应急工作机制。着手修订《关于明确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强化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探索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建立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全面铺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与11支驻青部队实现应急信息互通,建立军地应急联动机制。
(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一是强化重点防控。以保障重大活动为契机,在全市组织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对重大活动场所周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摸排,建立高危企业、一级风险点、特殊作业等监管清单;对重点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铁路沿线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进行了安全评估;对重点企业、区域和部位以及重大活动核心区的企事业单位,实行专人盯守,严防死守。二是强化安全检查。加大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隧道、地铁等重点区域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建工程、事故易发多发企业检查力度,累计摸排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4348家。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涉有限空间作业作为执法检查重点,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特殊作业管理、全员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三是强化监督执法。全市共组织检查组24333个,出动人员150923人次,执法检查企业70234家次;立案888起,停业整顿、停止建设施工66家,暂扣吊销证照或证书317次,罚款金额2295.35万元。
(四)突出隐患排查治理。一是突出风险评估。实施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综合风险评估工程,着力构建监管对象和安全风险“两张图”。编制《2019年度突发事件趋势分析》,强化突发事件事前研判和准备。开展工矿商贸企业中高危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摸底,建立全市21家非煤矿山企业、231家金属冶炼企业、231家食品加工类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企业风险清单。二是突出重点隐患排查。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企业隐患排查,共发现一般隐患180170项,完成整改174976项,整改率97.12%;排查发现重大隐患5项,完成整改4项,1项正在整改中,对时限内完不成整改的,均建立了管控措施。三是突出火灾隐患治理。对崂山道教建筑群(太清宫)5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核查整改,完善消防安全监管措施,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随机选取重点单位、重点场所进行火灾隐患暗查暗访,对发现的94项问题隐患挂牌督办。
(五)强化应急管理基础。编写《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指导有关单位修编专项应急预案。推进市级预警发布中心建设,构建集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公共安全、交通事故、海洋灾害、安全生产等要素于一体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编制完成市应急指挥中心项目建设方案,中联运动广场国标Ⅰ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完成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编制农村地震民居调研报告,为震灾处置提供可靠依据。加强专家队伍建设,目前有专家组14个,专家656人。组织重点行业应急演练486家次、参与职工40683人,组织中小学演练300余次、14万余名师生参加。
(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救灾工作规程,科学设定救灾应急响应启动级别和相关措施,明确救灾资金下拨和物资调拨流程,设定自然灾害抚慰金、转移安置费等具体补助标准。出台《青岛市民用直升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建设横向协调、纵向应用、机制完善、指挥顺畅的直升机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各行业、领域共21支专业应急救援队,建成企事业单位专(兼)职应急救援队260余支、共计5000余人。拥有各类应急救援队800余支,应急管理专(兼)职人员2.3万余人,其中应急志愿者队伍14支、2417人。6579人参加“第一响应人”应急救护培训并考试合格。
(七)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出台《值守应急工作规范》《应急响应工作规范》等7项制度,提高应急值班值守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共接报处置蓝色以上预警信息101起,接报各类突发事件信息235起,协调处置突发事件106起(其中自然灾害类18起,事故灾难类53起,社会安全类54起),启动各类自然灾害应急响应7次(其中四级1次,三级5次,二级1次)。
(八)广泛开展宣传培训。组织“5·12”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活动,在《青岛日报》刊登《学地震知识、强减灾技能》专版,制作4条防灾减灾主题抖音短视频。开展全国第十八个“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近5万市民参加活动启动仪式,举行安全知识讲座142场,发放安全知识宣传材料25.2万份,组织培训67次,组织危化品巡回宣讲383场,有9640人次走进安全应急体验馆和基地接受安全教育,全市近1万名干部、职工参加“危化品及全民安全应急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制作播放“海边旅游安全警示”“安全生产拉钩”“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等系列公益宣传片。在深圳举办的第15届文博会上设立青岛应急文化专区。制作国内首部应急安全教育儿童剧《奇妙梦旅行》,在省内巡演,在全市演出400余场、超过10万名少年儿童观看。推广“儿童十大安全理念”绘本丛书,向少年儿童宣传普及安全应急理念。“青岛安监”、“学会应急”微博微信“粉丝”量持续扩大,在全国同类自媒体中继续保持领先地位。
二、存在问题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还未彻底解决,一些企业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不强,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教育培训、设施投入、隐患排查、日常检查等不到位。
(二)安全监管能力尚需加强。部分监管单位对检查重点把握不清、对重大隐患排查判定不准、对隐患治理力度不够,不愿动真碰硬,安全生产的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薄弱,懂专业、能执法、会执法的人员少,实际监管中还存在着管理盲区。
(三)公众安全防范意识有待提高。公众对一些新技术风险认知不足,安全生产事故中自救互救能力不强,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水平不高,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盲目施救。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开展迎接建国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赢“重大安全隐患攻坚战”“小微企业、九小场所安全隐患攻坚战”“居民小区安全隐患攻坚战”三大“攻坚战”。
(二)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市应急指挥中心项目建设,尽快完成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防震减灾示范中心(国家级)和空中救援基地(省级)建设。
(三)进一步强化社会应急基础。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采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政府支出的方式,在公共场所再安装1000台AED。在已有3处国标Ⅰ类地震避难场所的基础上,再新建1处不小于1万平方米、可容纳数万人的应急避难场所。
[来源:信网 编辑:亚麦]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