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围绕“学深圳、赶深圳”和发起“15个攻势”的任务要求,坚持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发展思路,顺利完成上半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法治政府建设发力提速。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分别听取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步工作。启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制定细化《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模拟测评计分标准》,初稿基本完成。
2.法治政府建设向镇街延伸。制定《关于建立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机制的意见》,以开展镇街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行为指导监督为实现路径,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市、区市、镇街三级“全贯通”。这项工作为我市在全国首创。
3.政府立法工作不断加强。制定2019年度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对《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市区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等8件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进行审查修改,完成3件,5件正在征集意见。起草《青岛市证明事项管理规定》,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二、着力推进具体行政行为规范化
1.行政负责人出庭进一步规范。印发《关于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范化、长效化机制。
2.组织清理政府违约行为。出台《全市党政群机关履约情况专项清理工作机制》,建立“日常联席会议+专题联席会议”机制,成立督查组,对全市10个区市和2个功能区进行现场督查,对排查出的问题推动整改。
3.全面做好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印发市政府令,对涉及调整的行政机关职责予以明确,确保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程序进行强制要求,并统一编号,确保管理工作延续性。实行重大行政决策计划管理,对列入目录的,提前介入,强化依法决策和底线思维。对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会议纪要、政府发文进行合法性审查205件,办理法律法规征求意见265件,审查政府合同28件次。
4.行政复议办理质量不断提高。出台《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规定》《青岛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责任分工方案》,上半年,新收行政复议案件249件,受理211件,审结169件,不予受理13件,告知5件,补正13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11件。
三、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1.领导干部公务员普法力度加大。把宪法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在全市部署开展《国家机关及人民团体普法责任清单》修订工作,继续将市直部门和区市党委领导班子季度学法制度纳入法治宣传教育指标。
2.青少年普法力度加大。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以“彩虹伞”为主题的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活动,即墨区中学生综合实践基地等3家教育基地被评为全省第三批“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
3.全民普法力度加大。指导建立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一条街、普法大讲堂、普法宣传栏等设施,营造“低头学法、抬头看法,处处有法、时时想法”的法治氛围。依托律师、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员以及“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村居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等队伍,采取“定单式”精准普法方式,广泛宣传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扎实推进法律服务社会民生
1.法律服务助力城市发展形式不断创新。起草《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的实施意见(试行)》,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发挥第三方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各项惠企政策落实。与在我市设立律师分所的律师事务所建立联动工作平台和信息互通机制,一旦出现本地律所无法解决的疑难法律问题,及时调配法律资源、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该做法,在我市承办的全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先进典型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上,受到司法部和省、市领导、与会代表的高度评价。加大青年律师培养,向青年律师开放部分政府职能岗位,力争培养一批有行政素养的执业律师。积极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制定出台试点方案,拟在市直和城阳区开展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上半年全市律师代理案件5.9万件、办理公证业务4.4万件、办理鉴定业务3251件。
2.青岛市被纳入“全国告知承诺制”试点城市。“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不断深化,司法局所属26项行政权力事项全部进驻大厅,首席代表审批授权制度有效落实。我局驻大厅初审转报服务窗口共受理各类依申请服务事项591件,全部依法依规受理。全市公证机构共开展网上预约512人次,网上咨询706件,网上申办462件。
3.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深化。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409件;“青岛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开通智能自助法律咨询服务,“12348”专线全面实现7×24小时接话服务,累计接话34122人次。组建188人的青岛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律师志愿团队,共办理刑事全覆盖案件936件,打造市看守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示范站点。
五、稳步推进维护社会稳定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依法办理减假保案件,保持零差错。努力营造“有恶必除、除恶务尽”的浓厚法治氛围,全市累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000余场次,近10万人次参与。组织8家单位参加“普法在线”特别节目上线,宣传法律法规8部。
2.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管控进一步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做到摸清底数、弄清情况、厘清责任。全市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736人,解除矫正1701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4363人,在册安置帮教对象19875人。社区服刑人员实现零脱管失控。
3.“枫桥经验”落实力度不断深化。持续推进“1+1+N”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目前,全市已建调委会7376个、共有调解员24761名,调处矛盾纠纷11938件。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指导10个区市建立起252人的区市级人民调解员专家库。
六、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标深圳等市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对比党政所盼、群众所需,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比如在推进市、县两级政府事权规范化建设,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跟踪制度等方面还需要下大力气向前推进;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对照新出台的中办国办意见,运行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推动法律服务业发展方面,规模化、专业化、精品化发展需要拿出更有吸引力的政策措施;在警察、公务员、法律服务三支队伍建设方面,素质能力、作风纪律教育的针对性需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严格决策程序制度的刚性约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
二是推动《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模拟测评计分标准》《青岛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落实,积极争创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
三是深化全面依法治市,推动《关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机制的意见(试行)》两个文件的部署实施。
四是积极发展壮大法律服务队伍,下大力气提升服务水平、增强保障能力、扩大产业规模,推动青岛市法律服务业实现跨越发展。
五是研究制定青岛市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探索推出更加便民化、标准化、智慧化、精准化的服务举措。
[来源:信网 编辑:亚麦]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