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吃完大鹅醉睡马路被查,为避处罚还要请民警吃大鹅
2018年的4月3日23时30分许,即墨交警接群众举报称,有一辆白色的长城牌小型轿车停在嵩山二路与青威路路口处,过往的车辆纷纷避让非常危险。
接警后鹤山路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辆鲁B0NJ60号白色小型轿车停在嵩山二路青威路路口处,驾驶员正四平八稳的靠在车座上酣睡,经民警几度敲窗才将其叫醒,醉意朦胧的驾驶员一时也找不着北。民警刚开车门就闻到浓浓的酒气,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其测试值为57.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当事人对自己酒后驾驶的行为供认不讳。经询问得知:该驾驶员杨某某(男,24岁,即墨区普东人)自称晚上,因为许诺已久,邀请自己的女朋友到普东一个吃大鹅的饭店吃饭,当天正好女朋友的妹妹和对象也有时间,就一起相约去普东吃大鹅,期间自己喝了三、四个易拉罐啤酒。约21时吃完饭后,杨某某又非常热情的把女朋友及女朋友的妹妹和对象送回即墨城区,然后自己再开车返回普东家,没想到酒劲上头因为犯困就直接将车停在事发处,不知不觉地醉睡过去,直到民警将自己叫起才醉梦初醒。在民警处理过程中,杨某某一再请求民警能否从轻处理,改日还到普东请民警吃大鹅,民警严厉拒绝。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杨某某处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6个月驾驶证的处罚。
半岛客户端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 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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