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关于加快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公布
日前,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公布,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发展目标。按照计划,到2020年,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健康服务体系,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到2030年,现代化卫生与健康治理体系基本建立,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人均期望寿命达到81岁以上
《意见》指出,到2020年,健康环境持续优化,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健康生活方式逐步形成,健康素养显著提高,人均期望寿命达到81岁以上,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以及法定传染病发病率持续控制在全国较低水平,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实现人民更健康、体系更完善、机制更科学、资源配置更高效的目标,基本建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特色鲜明、配置合理的国际城市卫生与健康服务体系。
在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普及方面,随着全民健康促进与教育深入开展,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健康教育服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升。 15岁及以上人群烟草使用流行率降至19%以下,公共场所实现全面禁烟,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9.5%,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3%。同时,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确保空气常新、绿水常流、青山常在。
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不低于85%,年优良天数310天以上。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 (Ⅲ类以上)断面比例达到60%,省控重点河流水质达到水功能区要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以上,村庄污水处理率达到70%,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林木绿化率稳定在40%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人均公园面积达到11平方米,林荫路推广率达到85%。
每万人口将拥有2至3名全科医生
《意见》提出,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以区 (市)为单位建立影像、集中检验、远程诊断、消毒供应等区域性医疗服务中心。提升中心卫生院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等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居家护理和系统康复能力。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在每个街道或按每3万—10万服务人口范围规划设置1所政府举办为主的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区域可按0.7万—1.5万服务人口适当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推进卫生院举办和承办中心村卫生室,按每2000—4000名服务人口设置1所中心村卫生室,覆盖周围临近村 (社区),在已建成和正在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积极推进中心村卫生室建设。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院对卫生室的一体化管理。加强全科医生配备,到2020年达到每万人口拥有2—3名全科医生。增设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向全科医生倾斜,增强基层吸引力。
2020年实现中医药服务全覆盖
《意见》提出了实施中医药振兴工程。原则上青岛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至少要举办1所公立中医类医院,全市建成5所三级中医医院、20所二级中医医院。培养引进中医药人才,实施中医药综合改革 “十百千万”工程,积极引进国医大师等高端中医药人才,建立10个国医大师工作室、100个引进类知名中医药专家工作室,培养1000名掌握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开展 “养生保健进万家”行动。推进与中国中医科学院的战略合作,共建中国中医科学院青岛技术合作中心、科技产业孵化基地等,在市北区打造大健康产业园;推进与山东中医药大学的战略合作,加快山东中医药大学青岛中医药科学院建设步伐。建立健全中西医协同工作机制,组建3—5个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组,形成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到2020年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 (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服务占比达到30%以上,达到 “区 (市)有中医院、镇 (街道)有国医馆、村 (社区)有中医人”,实现中医药服务全覆盖,建成中医药强市。
同时,我市将实施“中医药+”发展战略,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深化中医药综合改革,推进中医特色的医疗联合体建设,开展社会办中医试点工作。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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