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道碑保存较为完好。马丙政 摄
原标题:村头广场立起清代官道碑
20多年前,平度市南村镇洪兰东村的洪兰小学重建新校,村民刘常春偶然发现了一块清代光绪年间的官道碑,引来了外地文物收藏爱好者高价收购。刘常春和村民毛鹏德、高先宗等人将其保护放置于村委大院。近日,该村企业家王振军出资修建广场,村民们合议将其安放于广场碑座之上,一段清代“村规民约”历史纪实得以保留。
记者在洪兰东村广场上看到,该碑通体白色,为汉白玉石材,碑身两侧刻有楷书碑记,正面四周刻有精美花纹,中间刻有200余字碑文,记录修碑原由,尤其石碑背面“村规民约”内容令人瞩目。该碑正面正上方为“官道碑”三个楷书大字,其下分七行详细记载了建碑原因,其中有“……呈州尊吉大老爷蒙恩准指示实属善举当即手订条规……”字样,碑身背面为“一界石以里不准掘泥”、“一界石以外有隙地者准其墙外栽树 不准墙基外移”等四条村规民约。
“清代村民自发性制定‘村规民约’很罕见,可能是文物贩子看到这块石碑的价值,才不惜重金来收购。 ”刘常春老人说。另据民国《续平度县志》载,“吉大老爷”应为清光绪年间时任平度知州吉灿升。吉灿升任平度知州十年之久,精明干练,才智过人,清正爱民,有口皆碑。 《县志》中还记载有 “知州吉灿升捐资助乡会两试士子路费碑”(此碑现存平度博物馆)一篇,足见他关心士子之情。他升任离去以后,一百多年过去,平度民间至今仍然传颂。
南村镇文化站站长杜法好说,这块官道碑保存较为完好,应为平度较早出现的“村规民约”实物。由碑文可知,该碑意义在于保护当时已有官道。在此之前,平度州县所修官道屡遭破坏,该碑在建之初,先立于村内十字街口中,应为洪兰村(清代时为洪栾乡)各街道自发倡议,并呈州府吉灿升获批后,正式建造“官道碑”。后因时代变迁,交通改道,该碑逐渐失落。今年,该村企业家王振军个人出资修建文化广场,村民经过合议后,一致同意将这块石碑安放在广场上,这块官道碑才得以重露真容。(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马丙政)
[编辑:光影]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