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喝6瓶啤酒自认“没问题” 酒司机撞完前车又怼护栏
喝了近三个小时的酒,依然开车上路。2月28日,黄岛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林某危险驾驶罪一案并当庭宣判:判处酒驾司机林某拘役3个月15天,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酒司机”林某庭审现场
去年11月,林某下班后与同事到开发区某KTV喝酒,从凌晨12点30分到3点多,林某共喝下6瓶啤酒,随后自以为“开车没问题”而驾车载人离开。在路上经过第一个红绿灯时,林某竟还转头与后排同事说话,一下子撞上了前面的车辆,慌乱中林某又向左打方向盘,遂又撞上了路上的护栏。对方车辆司机报警后,交警对林某做了酒精含量检测,经检测,林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98.7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
办案人员指出,根据有关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本案案情,对林某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法院经审理,对林某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黄岛区法院有关负责人指出,该院去年至今年2月共受理危险驾驶罪498件,涉及500人,被告人绝大部分为青壮年。在此警示驾驶员: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否则会因醉酒驾车的一时侥幸心理,害人又害己,受到法律惩处。(记者 戴谦 通讯员 王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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