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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撞伤人拒不赔付 8年后在网吧上网被抓

原标题:90后“老赖”撞伤人拒不赔付 时隔8年网吧上网被抓

即墨市法院16日发布了一起法院与公安机关联手布控、成功抓获一“老赖”的案件。

被告刘某某,于2009年1月无证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与在前行人王某某相撞,致原告王某某颅脑损伤,伤残十级。经即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刘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某无过错,不负事故责任。经即墨市法院审判判决,被告刘某某应赔偿原告王某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合计75000元,被告却一直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1年6月23日,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即墨市法院予以立案执行。

刘某某生于1992年5月9日,无固定工作也无可供执行财产并且常年不在家居住,王某某本不富裕的家庭因为这场事故变得雪上加霜。为了能尽快找到被执行人,维护胜诉人合法权益,即墨市法院执行一庭安排干警时常到刘某某家周边了解情况,每年一些节日也都到被执行人家寻查。同时,庭长曹瑞亮、法官李正强,多次与市公安局、被执行人辖区派出所协调将被执行人刘某某纳入公安网络进行布控,但一直没发现刘某某踪影。

今年2月11日,被执行人刘某某在其派出所辖区内使用身份证登记上网时,触发公安网络报警,派出所立即电话通知法院执行一庭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法官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执行局,耐心地摆事实、讲法律,对被执行人进行劝说,被执行人刘某某也认识到了自己一直逃避执行问题所犯的错误,主动与家人联系,案件执行有了一定进展。因双方当事人尚未达成和解,当晚,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刘某某送入了青岛市拘留所。(记者 戴谦)

[来源:青岛日报 编辑:陈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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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02/17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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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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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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