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道路泊位管理"成长史":共分为四个阶段
2月10日,在台东附近,一辆黑色的帕萨特轿车还未停稳,老林快速熄掉手里的哈德门香烟走上前,笑着与车主打招呼准备收费。
老林今年53岁,是一名老泊车员。对停车收费他颇多感慨,调侃道“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20多年里,岛城的道路停车泊位管理也经历了由“分”到“合”,再由“合”到“分”。2016年9月,随着青岛市政府印发《青岛市实施道路停车泊位统一管理的通知》,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再回到“合”,新组建的青岛市市政空间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统一的服务平台,开始对市内道路泊车实施“一家管”。“对我们来说是挺折腾,但咱们青岛的道路泊车管理确实是越来越规范了。”老林说。
第一阶段
2003年之前:
各自为战
根据有关资料显示,20多年来,岛城的汽车保有量在不断递增,根据交警部门发布的消息,2008年初到2016年底,青岛机动车从60万辆增加到了233.9万辆,9年增长了170多万辆。
根据规定,青岛市区道路停车场的设置是交警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在具备设置停车泊位,且不影响通行的条件下设置的,收费管理主要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停车秩序和确保车辆安全,同时利用经济手段对交通流量和停车需求作相应调节,而且收费管理必须经过公安和物价部门核准审批。
在老林的记忆当中,人车流量较大的沿海景点以及中山路、台东等商圈周围道路较早出现停车收费。“应该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老林说,随着私家车越来越多,不少人开始品尝到了收费的“甜头”。
“当时一个泊位停一次车一般收费2元,假如停车场有一百个泊位的话,每个泊位平均停5次车,那一天下来就可能有1000元进账。那一个月呢?一年呢?”老林说,就目前来看,这个数额都很惊人,何况是当时。
“尤其是马路上的停车泊位几乎不需要成本投入,所以这种暴利势必引起各方势力的争夺。”老林记得,有一年临近春节,在台东就曾出现过为了争夺停车场经营权而出现的纠纷。另外,停车场的“东家”也很复杂,仅治保会管理的停车场就达200多个。临时泊位看车员“中饱私囊”的现象时有发生,乱收费、多收费较为普遍,且经常出现交了停车费丢了车或者受损却难索赔的现象。
“当时只知道每天按时会有人来拿钱,可最后钱到底给了谁,幕后老板又是谁都不得而知。”老林说。
第二阶段
2003年至2010年:
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统一管
由于缺乏统一管理,收费情况非常混乱,为了解决这一系列的问题,从2003年起,原市内四区首批67条道路上的临时停车泊位以及230余个原治保会昼夜停车场,由青岛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泊车分公司实行统一管理,泊车收费正式有了“大管家”。
老林回忆说,经有关部门批准,青岛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成立了泊车分公司,青岛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泊车分公司按照《青岛市停车场管理办法》、《青岛市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并负责全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凡进入泊位的车辆,必须按规定交费。
根据规定,看车员是由原市内四区的治安消防协管员转岗担任,统一着2000式保安制式服装,佩由市物价局统一制做的收费证执岗收费,负责看护车辆。临时泊位每次1.5元,昼夜停车场月停75元。
原青岛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泊车分公司的经理王海当时曾向媒体介绍称,他们新招收了三百名保安收费员,专门培训上岗。新招收的保安收费员身穿保安制服,承担治安、交通协管和收费三项目职责。另外,泊车分公司在市内每个区都成立了停泊车管理中心,每个中心专门成立了10人组成的督察队伍,专门监督保安收费员是否文明收费、着装是否得体,有无违法行为等。
除此之外,王海还曾表示,本市对停车费收取主要采取收支两条线,泊车公司向车主收取的停车费要上交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对这笔款项实行专款专用,除了部分作为职工工资外,其余的要投入到停车泊位的日常维护以及下一步要安装的咪表系统建设上。
在老林看来,这在泊车收费历史上绝对称得上是一大进步。“而且当时还规定,泊车实行收费制度后,凡停放在泊位以外道路的车辆,一律清障并处罚,凡未经批准擅自收费的非法停车场,一律取缔,非常有震慑作用。”老林说。
另外,老林记忆中,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青岛市机动车数辆日益增多带来的停车难问题也开始突出。为了缓解岛城停车难问题,在2006年8月1日起本市使用价格“杠杆”,大幅度提高原市内四区及崂山区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最高涨了5倍。随之而来的停车纠纷、收费标准不统一等矛盾日益突出。老林回忆,在利益面前,乱收费、多收费的现象再次多起来,特别是对于泊车员的监督力度并不大,部分泊车员禁不住诱惑,将手伸向泊车收费。[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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