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自己错了,我以后坚决不再酒后驾驶了。 ”昨天上午,在崂山法院第六刑事审判庭内,“醉酒司机”赵某做最后陈述。当天,崂山法院使用刑事速裁程序集中审理宣判,7名醉酒司机以危险驾驶罪分别获刑1至6个月不等的拘役,并处3000元到两万元不等的罚金。
昨天上午,记者在崂山法院第六刑事审判庭内看到,7名被告人一字排开,法官当庭审理、当庭宣判。7人中,醉酒司机赵某因为酒精测试量最大,因此罚金数额最大、拘役时间最长。
在庭审中,赵某紧锁眉头神情忧郁。去年4月6日晚上8时20分许,赵某在公司门口的小卖部买了3瓶啤酒,喝了两瓶后,剩下1瓶啤酒放到宿舍准备以后再喝。 1个小时后,赵某开着小货车载着工人去干活。当晚,崂山交警大队民警在海尔路与合肥路口设点夜查,满身酒气的赵某被民警当场查获。
经过民警现场测试,司机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0mg/100ml,是醉酒驾驶标准的2.75倍。民警带赵某到医院抽血化验,后经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87mg/100ml,构成醉酒驾驶。 “我非常后悔,以后再也不敢酒驾了。 ”赵某这么陈述。
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赵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罚金两万元。“当时就是心存侥幸,喝了两瓶啤酒就开车,今年我要在看守所过年了,不能回老家去看看父母。 ”赵某叹了一口说,因为两瓶啤酒下肚,拘役不说,还要被罚款两万元,等于半年的收入丢了,“我以后要戒掉酒,也奉劝其他司机千万不要酒后开车。 ”
除了赵某外,还有6名醉酒司机昨天也被崂山法院一一宣判,宣判时这些醉酒司机大都低着头,在做最后陈述时,其中4人当庭说,以后再也不敢酒后开车了。
这是崂山法院第一次对醉酒司机集中宣判,由于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判持续了不到40分钟。庭上,被告人均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认罪服判。 (记者 陈勇 通讯员 王海 叶达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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