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记者从青岛市纪委监察局网站获悉,2016年青岛市在市、区(市)全面建立巡察制度,市纪委将本级管理的重点问题线索对象,延伸至镇街党政正职在内的各级党政“一把手”,谈话函询539件次。2016年市级巡察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重点整改问题312件,县级巡察反馈重点整改问题846件。此外,还公开发布群众反映的违规兼职取酬、违规多占或购买住房、护照管理不严、庸政懒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
据了解,2016年,青岛市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视向纵深发展,探索市县巡察,完善巡视工作网络格局”指示精神和省委要求,制定了《中共青岛市委关于建立市、区(市)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在市、区(市)全面建立巡察制度,注重巡察反馈的政治性、原则性、规范性,着力讲好“三堂课”。
其中,对“第一责任人”反馈讲好“加压课”,直指存在问题、严明整改要求,力纠政治偏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参加对巡察单位的反馈,督促“第一责任人”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分组约谈各区(市)党委书记、区(市)长和市直部门(单位)、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分管单位巡察整改报告签字背书;市纪委将本级管理的重点问题线索对象,延伸至镇街党政正职在内的各级党政“一把手”,谈话函询539件次,持续释放从严信号。
对班子集体反馈讲好“警示课”,严肃指出被巡察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2016年市级巡察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重点整改问题312件,县级巡察反馈重点整改问题846件,实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台账管理,对账销号,倒逼落实整改责任。对一些突出问题,如有的单位领导干部亲属在其职权范围内从事经商活动;有的工程、设备招标不规范;有的违规出国等,责令限期整改,严肃问责追责。
半岛记者 徐杰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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