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加塞抢行“跑入”交通陋习榜首
近日,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了2017年十大交通陋习评选活动。经过网上投票,机动车强行超车、加塞抢行连续三年成为网友眼中最不受欢迎的交通陋习,名列第一。
11月23日至12月1日,在青岛市进行的2017年十大交通陋习评选活动中,对交警部门梳理出的22项出现频率较高的交通违法交通行为,让网友根据个人实际感受参与投票。评选活动旨在通过市民的积极参与,加强互动,倡导文明交通。活动开展以来,网友参与热情很高,共收到网友投票6万余票。
市公安交警部门表示,今年的十大交通陋习评选结果与往年的评选结果相比,有三大变化:一是经过多年来文明交通的不断推广和今年以来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对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的集中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今年首次从评选榜单中消失;二是随着人们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的提升,今年驾乘人员向车外抛物在评选结果的榜单中后退4位;三是十大交通陋习中涉及到机动车驾驶人的只有4项,而涉及到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却有6项,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陋习首次超过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陋习,成为人们普遍厌恶的交通陋习。
详解2017年十大交通陋习
机动车强行超车,加塞抢行
此类陋习就是我们常说的“变道加塞”。据分析,诱发这一交通陋习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对道路不熟悉,没能注意交通指示标志,没能提前选择好车道;二是部分司机没有耐心排队,不停变换车道穿插行驶,或者在路口强行加塞。
得票率:8.29%
变道加塞严重影响道路通行效率,同时易造成车辆碰擦事故。此外,强行变道加塞很容易引起被加塞车主的愤怒,从而导致追逐竞驶、相互别车甚至大打出手等“路怒”行为。
机动车变更车道不打转向灯,随意变更车道
诱发此类行为的主要原因是驾驶人行车过程中觉得前车行车速度慢,意图强行超车,过程中不打转向灯,随意变更车道。这样的驾驶人,不管是否具备超车条件,不顾其他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认为这样能够节约时间。
得票率:7.86%
此类情况不顾行车安全,易导致其他车辆反应不及,发生碰擦、追尾事故。尤其在城市快速路或高速公路,过往车辆车速快,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严重。
会车时滥用远光灯
此类陋习一方面是部分司机不熟悉车灯使用规则,另外一方面则是抱着“方便自己”的心态,懒得变换车灯。还有的则是夜间会车时,对面车辆没有变灯,自己也就不变换车灯了。
得票率:7.46%
当夜晚会车时,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车祸往往发生在一瞬间,一旦遇到危险情况,司机常常会避闪不及,从而酿成交通事故。根据交警部门统计,夜间(20时—24时)之间发生的事故,约有28%的事故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有关。
骑电动车、自行车逆行
共享经济、送餐业和快递业的高速发展,部分自行车骑行者、送餐员和快递员为了自己方便和赶时间,不顾交通安全,选择逆向行驶。
得票率:6.29%
稍有不慎,即可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当车行道有大型车辆和车速较快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非死即伤。
行人过马路低头玩手机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低头族”,这反映了部分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缺失,以及不顾自身安全,一味贪图方便快捷。
得票率:6.19%
一方面对于行人自身来说,对道路情况观察不仔细,容易发生意外。另外一方面,对正常行车的车辆造成干扰,引发交通事故。
行人过街不走斑马线或过街设施
赶时间、图方便
得票率:6.12%
行驶中的车辆对路口、转变、人行道等地方注意力相对其他路段要集中一点,而且交通法规要求机动车在以上区域要减速慢行,但对于非过街设施和斑马线路段,机动车驾驶人的注意力很难预测有行人横穿,所以行人过街不走斑马线或过街设施很容易出交通事故。
驾驶非机动车路口不看信号灯
一方面,部分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法规意识淡薄,认为非机动车闯红灯不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另外一方面,贪图方便的心理,导致此类行为高发。
得票率:5.70%
非机动车闯红灯轻者造成路口交通秩序混乱,严重的则是正常行驶的车辆反应不及,造成人员伤亡。交警部门表示,公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是构建交通秩序的前提,而有序的交通秩序则是实现交通安全、减少事故伤亡的基础,所以遵守规则的本质是珍爱生命。
开车接打手机、吸烟
认为接打手机、吸烟对交通安全没有什么危害。极少数接打手机的驾驶人是职业原因。
得票率:5.67%
妨碍驾驶,分散精力,一旦遇到紧急或突发情况,将会大大削弱驾驶人的应变能力和反应时间,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驾乘人员向车外抛物
对于“车窗抛物”陋习,多数司机和乘客抱有“无所谓”心态,觉得自己随便向车窗外抛物,没有什么大的影响,实则是文明交通意识缺乏的直接体现。
得票率:4.81%
破坏环境整洁、威胁行车安全和生命安全,同时也折射出了社会整体素质和文明形象。
行人钻跨护栏或翻越隔离设施
赶时间、图方便。
得票率:4.62%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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