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海岸新区与黄岛区合署办公
昨日,《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条例共8章55条,分别从管理体制、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军民融合、生态保护和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规定。《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促进青岛西海岸新区建设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
最大限度下放行政管理权限
国家级新区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任务的国家级综合功能区,不同于行政区,布局更多考虑怎样通过新区建设带动区域发展,成为一个区域的增长极,改变整个区域的发展态势。 《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共8章55条,分别从管理体制、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军民融合、生态保护和保障措施等方面作了规定。“条例结合西海岸新区实际,有很多制度创新。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石晓在新闻发布会现场说。
为建立与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条例规定,“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设置的工作机构与黄岛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合署,履行相应的经济社会管理职能。 ”同时,最大限度地下放行政管理权限,“行使省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授权或者委托的省级、市级行政管理权限。 ”
改革建设用地审批制度
新区的特质是“新”,动力是“试”。为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在改革创新中先行先试,条例规定,“西海岸新区进行的改革创新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是符合国家和省、市确定的改革方向,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对担当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或者损害公共利益的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免除相关决策责任。 ”
建设用地指标是制约新区快速发展的一大瓶颈。为此,条例规定,“支持西海岸新区依法开展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合理确定西海岸新区发展用地;需要调整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可以在省内有偿调剂使用。 ”“省海洋渔业等有关部门应当结合西海岸新区发展规划和海洋经济建设发展需求,在围填海年度指标上对西海岸新区实行单列管理。 ”
突出海洋经济发展定位
石晓说,为实施国家对西海岸新区发展海洋经济的战略定位,持续巩固并不断放大西海岸新区的海洋优势,《条例》主要作了以下三方面的规定:西海岸新区应当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海洋经济发展为主题,推进先行先试和体制机制创新,建设海洋科技自主创新领航区、深远海开发战略保障基地、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先导区、陆海统筹发展试验区,打造海洋强国战略支点。
西海岸新区应当构建以海洋经济为特色,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对海洋科技创新与合作作了规范,规定西海岸新区应当加强海洋科研领域国际国内合作,推进海洋前沿领域创新突破,为海洋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规划培育海洋新兴产业,构筑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军民融合发展是新区特色
西海岸新区是我国黄海要塞和海军重要驻地,集聚了北船重工、武船重工等百余家船舶制造和海洋工程企业,军民融合发展是西海岸新区有别于其他国家级新区的特色。石晓介绍,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军民融合的部署和要求,《条例》专设一章,从推进西海岸新区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建立健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模式、推进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推进军地人才培养和海军城建设、高标准建设军地基础设施等方面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将为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实现提供重要保障。
对生态保护进行重点规范。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条例》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对生态保护进行了重点规范,专设一章对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构建城乡一体化绿化生态系统、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实施绿色建筑标准、加强对近岸海域的生态保护等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作了详细规定。
区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
“西海岸新区在做好简政放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市场化营商环境等改革任务的同时,还需要在改革发展和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试验示范作用,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石晓说,为此,条例在第五条对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共同发展作了规定:“西海岸新区应当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建立与相邻区域招商引资合作以及利益分享机制,加强与相邻区域在环境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海洋产业、高端制造业、旅游业以及科技、教育等方面的协同协作,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共同发展。 ”
本版撰稿摄影
记者 刘海龙 通讯员 王文辉 张涛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主任李奉利:
建成全省改革创新的“试验田”
“《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对于新区更好地担当国家使命、辐射带动全省全市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条例》的出台,为新区的先行先试、改革创新、开发开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主任李奉利说,新区将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报告精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确保条例落实到位,形成推动新区全面发展的强大合力,加快建设军民幸福、干部自豪、令人向往的美丽新区。
青岛西海岸新区是2014年6月3日国务院批复设立的第九个国家级新区,陆域面积2127平方公里,海域面积5000平方公里,总人口184万。获批以来,新区坚持以海洋经济发展为主题,牢牢把握海洋强国、军民融合两大国家战略使命,在全国担当海洋强国战略的新支点、在全省担当对外开放的桥头堡、在全市担当创新发展的排头兵,主要经济指标连续四年保持两位数增长,经济总量在全国19个国家级新区中稳居前三强。
“做好赋权承接,积极对上请示汇报,尽快编制新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省级、市级相关行政管理权力清单和服务事项清单,按程序报省和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完善政策体系,《条例》涵盖内容很多,相关条款只能作出原则性、框架性规定。我们将根据《条例》规定,尽快清理、修订区级规范性文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尽快推动法规有效落实;完善工作机制,按照《条例》要求,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督促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形成推动新区全面发展的强大合力。”李奉利说,下一步,新区将狠抓《条例》贯彻落实,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大胆创新、先行先试,持续不断推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努力将新区建设成为全省改革创新的“试验田”,新旧动能转换的“排头兵”,发挥应有的辐射带动示范领跑作用,为全省乃至全国的改革发展大局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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