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物业企业应定期公布收支账目
昨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杜本好做客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网谈直播室,围绕“不动产登记和物业管理”主题与网民在线交流。
杜本好介绍,根据我市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由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由于主城区范围内土地资源稀缺,可供配租的公租房房源紧张,为最大程度发挥已建成房源的循环保障效应,目前市政府尚无出售计划。
据介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的要求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告共有部分收益的收支账目。对于未按照业主大会要求公开共有部分收益收支账目的物业企业,可以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物价部门电话:12358)。此外,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不应因物业企业未及时公开共有部分收益收支账目等问题而拒交物业服务费。 (记者 李德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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