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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为民服务示范岗”推荐启动 向一线岗位倾斜

2017-10-21 08:31:28
来源:青岛晚报
责任编辑:光影

原标题:青岛“为民服务示范岗”推荐启动

昨日,市人社局印发《关于推荐青岛市“为民服务示范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做好2017年度青岛市 “为民服务示范岗”选树工作。“为民服务示范岗”要求近三年内工作岗位无违法违纪等问题,重点向与人民群众联系紧密的服务窗口、基层执法等一线岗位倾斜。

《通知》要求,为民服务示范岗推荐范围为全市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所属的直接服务基层和群众的岗位。市直单位原则上推荐1个为民服务示范岗,所属窗口岗位较多、承担社会管理、民生任务较重的单位可推荐2个为民服务示范岗;各区市可在筛选基础上,推荐3-5个为民服务示范岗。

推荐对象一般从各区市、各单位近两年培树的先进典型中产生,重点向与人民群众联系紧密的服务窗口、基层执法等一线岗位倾斜,处级岗位不超过选树总数的20%。曾经获得过市级以上 “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岗)”且给予记功奖励的不重复参评。记者了解到,对各区市、各单位提报的推荐对象,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评审。纳入候选范围的,在有关网站、媒体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群众意见并组织考察。根据公示、考察情况,命名2017年度青岛市“为民服务示范岗”,曾获评2016年度青岛市 “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岗)”的,给予记集体三等功奖励并颁发奖牌。

据了解,各区市、市直各单位需在今年11月30日前,将材料电子版通过金宏网发送至 “市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政府二期办公楼2409办公室(或传真至85913062)。所需材料包括:各区市、各单位“为民服务示范岗”创建情况(包括2017年创建活动有关部署、标准、措施、效果等);《2017年度“为民服务示范岗”选树情况》;《青岛市“为民服务示范岗”申报表》;推荐对象典型事迹材料。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梁超)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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