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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整治道路交通秩序 营造安全祥和生活环境

2017-09-29 16:37:31
来源:信网
作者:岳祥 白亮 殷蕾
责任编辑:光影

信网9月29日讯 信网(0532-80889431)获悉,为积极配合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倡导市民文明驾驶、文明出行的安全通行理念,9月29日上午,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及市交警支队市南大队相关领导和同志们、电政办、口岸办全体驾驶员一起在市级机关会议中心举行“交通秩序大整治,文明交通我先行”专题培训暨共同倡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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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开始,首先由青岛交警市南大队宋警官依据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的背景,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交通安全知识、文明出行法规,结合全国各地、本地发生的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以案释法,给各位参会人员们上了生动的一课。这一课,既是送法规、送经验、送安全,更是送教训、送警示、送嘱托,使他们深刻的认识到文明出行、文明行车的重要性,促进自觉抵制“交通陋习”,养成良好交通习惯,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为积极投身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建设文明安全的交通环境做出积极贡献。会中,市政府办公厅与交警市南大队共同签署了“文明交通我先行”倡议书,在签订倡议书的这一刻,共同维护岛城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将成为共同的行动宣言,共同的行动指南。本次“交通秩序大整治,文明交通我先行”活动的举行,努力为国庆节、中秋节,为党的十九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祥和的工作生活环境。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 通讯员 白亮 殷蕾

交通秩序大整治 文明交通我先行

倡议书

为积极配合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共同创建并维护文明交通环境,我们倡议:

驾驶车辆要证照齐全、相符;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自觉使用安全带并提醒乘车人使用。

自觉避让救护车、消防车等应急救援车辆。

遇行人、非机动车横穿道路时,减速或停车避让;遇积水处有行人时减速慢行。

遇车辆转弯、调头时减速或停车避让对方;遇对方先行避让的,闪烁大灯两下或招手致意。

驾驶车辆过程中不抽烟、不打电话;不向车外吐痰或抛撒、丢弃物品。

不闯单行,不闯红灯。

不乱占道、乱变道;遇路口拥堵时即便绿灯也不加塞、不抢行。

不随意使用远光灯,不乱鸣笛。

车辆在停车场或道路泊车线内停放,不乱停乱放。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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