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胶州湾灵山湾鳌山湾设市级湾长 青岛全国首创
8月23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本市海洋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的报告。据悉,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和海洋渔业主管部门对海洋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高度重视,按照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要求,健全制度机制,严守生态红线,严格依法行政,持续推进海洋生态环境改善,据监测数据显示,全市98.5%的近岸海域海水环境质量符合国家一、二类标准化,为本市建设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做出了积极努力。并且本市在全国率先推行湾长制,胶州湾水域的保护也得到进一步加强。
在全国率先实施湾长制
报告指出,在全市上下的努力之下,本市海洋环境保护制度机制不断完善。编制或修编了《青岛市海洋功能区划》《青岛市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规划(2015-2020)》《青岛市海域海岸带保护利用规划》,明确海洋生态红线,为海洋强市战略实施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依据。
本市还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和胶州湾保护委员会等领导和协调机构,并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湾长制工作机制,在胶州湾、灵山湾、鳌山湾设立市级湾长,切实加大对海洋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的领导。海洋与环保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机制逐步完善,海陆污染联防联控工作不断深化,全社会重视和参与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识不断增强。
胶州湾海域整治工作成效明显,湾内优良水质面积占总面积的71.7%,比2010年提高了25个百分点,湾内养殖设施基本清理完毕,恢复海域面积20多平方公里。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加大对海岛的生态修复力度,灵山岛、小青岛和小管岛获评全省首批十大“齐鲁美丽海岛”。崂山、黄岛、城阳、即墨、胶州等涉海区市也根据全市海洋功能区划和各自发展实际,积极组织力量、筹措资金,对辖区内的岸线、海岛、沿海湿地等进行了整治和修复,在恢复海岸自然风貌的同时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争取中央补助6.8亿
本市还组织实施“蓝色海湾”“南红北柳”“生态岛礁”等海洋生态修复工程,争取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类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逾6.8亿元。完成城阳白沙河、红岛东、小港湾等岸线整治修复项目,正在组织开展红岛南、黄岛红石崖等岸线整治修复项目。对上世纪50年代以来形成的胶州湾海域养殖网箱、筏架等养殖设施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网箱983个,拆除养殖筏架5262亩,拆解渔船196艘,组织实施退池还海,清理、退还海域面积约25平方公里。在近海滩涂种植碱蓬、柽柳等耐盐碱植物,恢复原始自然风貌。组织实施大公岛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和灵山岛、竹岔岛、斋堂岛整治修复项目。获批西海岸、胶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全市海洋保护区达到6处,总面积达到804平方公里,占全市海域面积约6.5%。实施海洋生物资源修复,全市建成11处海洋牧场,其中国家级海洋牧场5处。海洋牧场建设扎实推进,全市建成9处休闲型海洋牧场和全省首个公益型海洋牧场,其中5处获评国家级海洋牧场。深入开展增殖放流,加强海洋生物资源养护,生物多样性保持稳定。
支持渔民发展休闲渔业
海洋环境执法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本市海洋工作实际,适时开展了“海盾”“碧海”“护岛”“护渔”等专项执法行动,对污染海洋环境、非法围填海、违法用岛和违反禁渔管理规定等破坏海洋环境和生态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和打击。
虽然本市海洋保护和修复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例如陆源性污染入海治理难度大、监管监测力量亟待加强、海洋生态修复的投入不足、胶州湾治理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等。
对此,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在报告中提出建议,要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海陆统筹、依法护海。海洋是非常脆弱的生态系统,很多资源是不可再生的,发展决不能以牺牲海洋环境为代价。要建立符合本市实际的海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支持渔民从近海捕捞、围海养殖转向发展绿色养殖和休闲渔业。要坚持加强对胶州湾的保护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逐步推进胶州湾水质达到国家优良海湾标准。要大力推进海洋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配置海洋资源;实施严格的陆源污染物入海总量控制;要把“河长制"和“湾长制"有机结合起来,将海洋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纳入对相关单位的考核目标体系。
半岛全媒体记者 李晓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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