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黄岛发生一起追尾事故,两名酒友争当驾驶员
2016年10月30日晚,青岛开发区交警大队接警称昆仑山路与渭河路路口两车发生交通事故,有人酒驾。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到达后民警发现鲁B2****号小客车追尾前车,鲁B2****号小客车车内有一男一女且两人均已处于醉酒状态,女子坐在驾驶室,男子坐在副驾驶,经对方驾驶员指认肇事车辆驾驶员为该女子。
但当民警对该女子进行询问时,副驾驶的男子一直大喊:”驾驶员是我。”随后民警将车辆暂扣并带两人到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抽取血样。后经检测,在张某国(男,48岁)、韩某娟(女,27岁)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分别为198.7mg/100ml、207.6mg/100ml,均属醉酒状态。
案发后,民警调取了饭店监控录像和该车辆行驶路线监控。经调查后发现,当晚张某国与韩某娟在开拓路黄河路路口南侧路西一饭店内一同饮酒,将车停放饭店门口。当晚19时38分许,张某国饮酒后驾驶鲁B2****号小客车载韩某娟离开。20时20分许,张某国因饮酒过多身体感觉不舒服遂下车与韩某娟互换驾驶位置,由韩某娟驾车上路。20时25分,韩某娟驾驶小客车行驶至渭河路昆仑山路路口处与前方一辆小轿车发生追尾事故。
近日,黄岛区人民法院对涉嫌危险驾驶罪嫌疑人张某国、韩某娟依法进行宣判,对张某国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9000元,对韩某娟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1000元。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 潘志强 杨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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