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李沧一小时连查三车:变道不打转向灯?罚百元扣1分
10时10分,王某某驾驶一辆鲁BX96**棕色大众轿车沿京口路直行车道北向南行驶,快到京口路与书院路交叉口时,同样没有打右转向灯直接变道至右拐车道,执勤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徐某某下车就跟交警开始了“讨价还价”,先是坚称自己打转向灯了,示意民警看错了。
随后,民警在现场电视台摄像记者的协助下,调出现场拍摄的录像后,王某某只好承认自己没有打转向灯,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同志,您好,我是B2驾照,哪怕是扣1分都要去车管所参加教育学习,平时开车都严格遵守交规,刚才一不小心忘记了。”在面对民警的处罚时,驾驶员向民警求饶,希望民警放过自己这一次。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当场开具罚单,依法处以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
当日,李沧交警联合区文明办,在李村商圈共同开展“您懂得 别忘了”文明行车活动,此次活动主要查处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交通陋习。李沧交警对此次活动进行全程直播。
商圈车流人流密集,在京口路、书院路与夏庄路相交的四叉口,平峰每小时多达五六千辆的车流量,路况复杂,交通压力大,每天都有交警和交通文明志愿者在此处进行疏导劝阻,大部分车辆都能自觉遵守交通文明细节,但是仍有少数驾驶员有这样那样的交通陋习,依然“不拘小节”。上午一个小时内,共查处3起变道不打转向灯的车辆,分别给予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晓鹏 通讯员 刘波 韩通科 王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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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1项第2项规定,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一)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点或者调头时,应该提前开启左转向灯。(二)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李沧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在转弯变道时要规范使用转向灯,以便提醒后方车辆注意安全提前准备,切不可因为不拘文明小节,酿成交通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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