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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司法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7-07-27 15:12:17
来源:信网
责任编辑:乒乓

信网7月27日讯 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继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班子队伍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狱所持续保持安全稳定

两狱在押罪犯6987人,收押993人,减刑636人,释放1016人,假释279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收治168人,解除75人,在所520人。全市监管场所连续17年保持安全稳定,创历史最长安全周期。

(一)监管安全治理见成果。狱所实行指挥中心全时段巡查调度、加强“两警”联防联控,实施押犯规模调整,排查整改隐患100余个。

(二)严格规范执法常态化。全面实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网上办理,制定考核细则,实现执法环节“零差错”。青岛监狱启用执法证据保全中心,北墅监狱处理33名违规罪犯,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推进三分戒治管理,既调动改造戒治积极性,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三)社会帮教措施显实效。开展春季亲情帮教、学雷锋和母亲节等专题教育活动,联合心桥基金、小草基金,共为155名长期不会见人员和33个特困家庭发放救助金81000元。

二、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入

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3739人,解除矫正28815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4924人,安置帮教对象15107人。社区矫正调查评估1835例,人身风险评估1576例,总体矫正质量评估1901例,外出审批435人次,居住地变更19例,警告32人,提请撤销缓刑5人、撤销假释7人。

(一)执法制度更加完备。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监督管理的意见》和《年度社区矫正执法考核细则》。各区(市)司法局建立社区矫正执法环节集体评审制度和社区矫正应急处置预案备案制度。

(二)执法机构更加健全。各区(市)实现社区矫正中心独立运行。全市现有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411人、社会工作者90人、社会志愿者449人。为4924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实现“一对一”结对教育矫治。

(三)执法检查更加严格。启动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活动,对排查发现的17名下落不明人员采取应对措施。市南区社区矫正管理局成立全省首个派驻社区矫正管理局检察室。

(四)执法保障更加到位。推动全市社区矫正监管平台接入全省网络系统。实施手机定位监管1927人、电子腕带监管50人,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实时监控覆盖面100%。

(五)安置帮教工作不断加强。联合市综治办等4部门印发《关于转发<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落实低保救助33人、特困供养6人、临时救助9人,开展技能培训308人次,推荐就业177人次。

三、基层工作进一步强化

各区(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率达90%,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成率达100%,全市上半年调处化解纠纷10430件。

(一)人民调解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健全。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构建著作权、专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入推进治安案件“警调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我市首个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市现有人民调解组织155个,人民调解员579人,调处各类纠纷1700余起。

(二)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模式创新发展。创新建立人民调解“1+1+N”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在50%以上的区(市)推进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参与纠纷化解制度。“12348”人民调解工作指挥分流对接平台流转调解案件7778件。

(三)公共法律服务基层站点建设提档升级。召开全国首届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研讨会和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观摩推进会。完成25个公共法律服务站、106个司法行政工作室的年度检查。

(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强力推进。开展“明星司法所”创建活动,建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省级以上规范化司法所达到85%,2个司法所荣膺全国先进司法所称号,2名司法所长获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表彰。

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发展

全市现有律师事务所363家,执业律师4260人,代理案件22431件;公证机构12家,执业公证员125人;司法鉴定机构19家,司法鉴定人213名,鉴定业务5936件;基层法律服务所181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073名,办理案件7904件。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群众来访咨询920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612件,“12348”专线接听解答群众来电23523人次。

(一)律师行业转型升级。制定《律师行业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建立“律师投诉查处惩戒中心”,健全律师诚信档案,实施违规律师辞退和除名机制。出台《青岛市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暂行办法(试行)》及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与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办法》。

(二)公证服务不断优化。编制公证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全省率先拟定《青岛市办理遗体器官角膜捐献公证的指导意见》。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质量管理切实做好执业风险防控问题的通知》。修订《青岛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惩戒规则(试行)》。

(三)司法鉴定分级管理初见成效。起草《青岛市司法鉴定行业分级管理实施办法和评业标准》。与青岛市物价局联合发文规范鉴定收费行为。探索司法鉴定全流程动态化管理。依法停业整改司法鉴定项目1项,注销司法鉴定所1家。

(四)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进。开展“规范执业提升年”活动,法律服务所年检通过181家,暂缓通过2家,注销2家,变更项目36个。实施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将信息目录上传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平台。

(五)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不断提升。组建市级法律援助律师团。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法律援助试点工作。联合岛城媒体对20余起农民工讨薪线索及时介入化解。法律援助手机报发送9.8万条,微信、微博公众号双双入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十大“优秀政务微信”“优秀政务微博”,其中微信公众号,是唯一入选的法律援助类平台。

五、法治基础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努力实现普法元素“满视野”,普法渠道“零距离”,普法效果“满脑海”,普法对象“全覆盖”。

(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40个扩充到51个。深入区市、部门调研,组织“谁执法谁普法”联合检查。

(二)重点人群法治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大。继续将各区市和市直单位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考法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依托市干部网络学院创新网上考法模式。新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6个。

(三)普法宣传形式内容不断丰富。组织开展普法大讲堂建设、法治动漫和微视频有奖征集、“我的普法故事”征集等活动,改版《青岛法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在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会议上审议通过《关于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青岛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青岛市人民监督员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办法》。

(五)国家司法考试准备工作如期推进。审核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书547人,建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档案12卷,办理职业资格档案调转83人,落实法律职业资格备案工作2242人。

六、班子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2017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17年抓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2017年基层党建工作任务一览表》。举办宣讲辅导5次,采取轮流主持主讲和轮流研讨发言的方式,加强青年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工作。

(二)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重点抓好党内基本制度的落实,坚持支部“三会一课”检查通报、党员填写《组织生活手册》检查通报、支部联合学习研讨等机制,细化落实着力点。

(三)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不定期对党员干部在岗在位、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检查。经常性开展形势任务与职能使命座谈讨论活动。把个人工作周纪实、月小结与加强工作督导检查相结合,以公开促履职。办好“业务讲堂”和“四个一”读书学习交流活动。

(四)严格执行干部管理条例。选拔处级干部42名、科级干部6名,专业技术人员8名,处科级干部交流任职63名,挂职锻炼4名,局机关从监狱遴选干部8名,法律援助中心加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后干部重新任职16名,协管区市司法局干部任职、交流8名。完成市管干部29名、处级干部409名的个人事项填报工作。

(五)坚持不懈落实“监督责任”。组织召开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会议。制定2017年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局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分别与狱所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分级签订领导干部廉政责任书109份;出具廉政鉴定意见28人次。

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面对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新要求,我们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监狱强戒、人民调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的工作理念与形势发展的要求有差距;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普法依法治理的机制措施与群众的期待有差距;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机关公务员队伍的素质能力与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有差距。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仔细研究,周密部署,拿出有效措施,抓好落实,以工作实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下半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保持监所持续安全稳定,实现监所安全年。年内不发生罪犯脱逃、监所内重大案件、集体食物中毒、重大疫情,实现监管场所毒品“零”进入;督导狱所落实生产项目准入制度,年内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重伤率不超过0.7‰;推进安全文明现代化监狱创建工作,依照创建标准监督检查监管改造和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推进狱务公开工作,实现办理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零”差错;落实“1515”教育改造工作机制,协调推进罪犯、戒毒人员职能培训工作,确保罪犯改好率达到95%,戒毒人员所内戒断率达到100%。

二、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和制度落实,完成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和安置帮教工作。深化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建立不同类别社区服刑人员执法标准化流程,健全执法环节集体评审制度;组织实施社区矫正监管安全专项检查,强化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等重点人员管控力度;探索与公安监管平台衔接,推进使用电子腕带监管措施;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和安置帮教。

三、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清单制度,年内学习以行政法为重点的5-8部法律法规;探索校园第二课堂普法机制,联合有关单位开展中小学订单式普法,实施普法阵地示范带动工程,年内打造20处法治文化公园或广场、20个法治宣传辅导站、50个普法大讲堂示范点。

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加强基层阵地建设。指导创建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站20个、司法行政工作室100个;推动实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探索人民调解“1+1+N”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和矛盾纠纷排调分离机制;加强警调联动、诉调联动等工作衔接机制,完善“12348”人民调解工作指挥分流平台对接机制,建立完善四级人民调解员名册库;指导全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运行。

五、推进我市法律服务行业转型升级。年内制定《青岛市关于促进律师行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推进律师行业转型升级,执业律师人数增长8%;开展全市公证行业文明服务创建活动,开展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效能。

六、建成市区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管理手册,打造管理规范、运行通畅的“实体、网络、热线”便民服务平台;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法律援助试点工作,法律援助办案数量继续保持全省前列;制定《青岛市市直律师所和律师法律援助义务量核定办法》,法律援助手机报全年发送30万条。

贯彻中央深改工作领导小组第32次会议精神,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出台我市落实文件,并将普法责任制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推进普法工作和法治实践相结合、系统内普法和社会普法相结合;建立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部门普法职责任务;推动国家机关建立法治宣传固定阵地和新媒体普法阵地,开展特定节点法治宣传活动。

[来源:信网 编辑:乒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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