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一男子酒后胡言乱语 因编造恐怖信息被判刑
李沧区法院21日发布一起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案——酒后“胡言”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被告人江某某,被判刑一年四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3月12日21时许,被告人江某某酒后无故拨打青岛市人民政府热线电话12345,并在电话中谎称其在李沧区京口路地铁口放置了2个煤气罐,扬言要在该地铁口实施爆炸。为确保安全,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青岛市公安局地铁分局组织多名民警及警车赶至京口路沿线地铁站等进行排查、搜索,次日青岛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又按照反恐预案启动一级勤务模式。后将江某某抓获,并查明其属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江某某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江某某故意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鉴于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序及认罪态度等情况,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张清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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