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启动电气火灾三年综合治理 涉四大类11项工作
即日起至2020年4月,青岛将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市政府安委会7月11日印发的《全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提出,此次综合治理工作将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市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方案提出了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以及探索推广电气火灾技防、物防措施等四大类11项具体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其中,在推动城乡社区、镇(街道)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面,将以街道、镇为基本单元,排查城乡社区、镇(街道)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推进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可结合当地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将老旧电气线路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统筹推动解决。
在探索推广电气火灾技防、物防措施方面,将普及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积极鼓励各类场所,特别是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建筑、文物建筑、劳动密集型工厂、仓库、易燃易爆场所、居民小区和当地重要建筑、场所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提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运行状态的检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强化物防措施。同时,推广“智慧式”监管手段。积极探索电气火灾防范措施,推广应用“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对用户线缆温度、电流、剩余电流进行实时监测和统计分析,实时反馈问题和预警信息。
按照方案,各级各部门将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2018年12月前,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要全部排查一遍;2019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把源头治理,对重点区域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巩固综合治理成效;2020年,各级各部门要对综合治理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建立完善电气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记者 周建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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