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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底青岛市定经济薄弱村要全部脱贫摘帽

2017-07-06 06:47:46
来源:青岛早报
责任编辑:亚麦

原标题:到今年年底省定市定经济薄弱村要全部脱贫摘帽

“十三五”时期是青岛加快建设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在全面建成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小康社会中走在前列、加快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决胜阶段,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胜阶段。昨天,我市发布了《青岛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并进行公示。根据规划,今年底我市310个市定经济薄弱村要全部脱贫摘帽,到2020年,努力实现城乡扶贫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打造全域扶贫的“青岛样板”。

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市定扶贫标准

记者了解到,此次发布的《青岛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主要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全市脱贫攻坚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等,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重要依据。 《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规划期限为2016年至2020年,重点是脱贫攻坚期(2016年至2018年)。 《规划》范围为有脱贫任务的区(市)、镇(街)、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此次《规划》制定了总体目标,就是要率先完成精准脱贫任务,确保全市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28535户、63887人全部脱贫。建立健全与青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国家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定位相符合的减贫脱贫长效机制。贫困户实现“两好、四保障”,物质条件和精神面貌发生根本性改观,有稳定收入来源,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市定扶贫标准,在全面建成较高水平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

另外,《规划》还要求确保全市10个经济薄弱镇、200个省定贫困村和310个市定经济薄弱村全部脱贫摘帽。经济薄弱镇自我发展能力和经济实力显著提升,基础设施和镇容镇貌大幅改善。贫困村达到生态文明乡村标准,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农田和农田水利等设施水平明显提高,特色产业基本形成,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15万元以上,社区管理能力不断增强。在完成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的基础上,城镇扶贫率先启动,对城镇贫困人口实施精准帮扶,补齐发展短板,促进社会公平。

省定市定薄弱村今年底全摘帽

《规划》还明确了“十三五”期间的阶段目标,2016年底,实现市定扶贫标准下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28535户、63887人全部脱贫,率先走在全省前列。贫困人口吃得好、穿得好,教育、医疗、养老、住房得到切实保障,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实现51个省定贫困村和79个市定经济薄弱村全部脱贫摘帽。

2017年底,实现剩余149个省定贫困村和231个市定经济薄弱村,10个薄弱镇全部摘帽。贫困(经济薄弱)村主导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基础设施和村容村貌明显改善,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经济薄弱镇自我发展能力和经济实力显著提升,基础设施和镇容镇貌大幅改善。

2018-2020年,巩固提升农村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长效机制;精准识别城镇贫困人口并建档立卡,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努力实现城乡扶贫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打造全域扶贫的“青岛样板”。

此次《规划》明确坚持政府主导、合力攻坚;坚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统筹推进,改革创新;坚持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造血为主、输血为辅的原则,从产业发展脱贫、科技扶贫、就业创业脱贫、教育扶贫、健康医疗保障、完善基础设施、生态保护、金融助推脱贫、兜底保障、社会帮扶、城镇扶贫、创新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十三个方面制定了详细的脱贫计划。

扶贫背后有啥保障

建立市级领导包镇联村机制

建立市级领导包镇联村机制,落实精准脱贫措施,推动资源向包镇联村倾斜。实施区域对口协作帮扶,明确区域对口帮扶标准和对象,建立区域对口帮扶工作模式。

按照高于青岛市级标准的要求,加大有关区(市)对平度市、莱西市共10个经济薄弱镇的对口帮扶投入。充分发挥崂山区、市北区、市南区、城阳区在招商引资和新政策、新产业、新技术等方面的优势,通过政策扶持、项目建设、产业培育等多种措施,推动经济薄弱镇 “摘帽脱贫”。实行强区与经济薄弱镇结对帮扶,市南区对口帮扶平度市蓼兰、崔家集、田庄3个经济薄弱镇,市北区对口帮扶莱西市院上、河头店2个经济薄弱镇,崂山区对口帮扶平度市旧店、云山、大泽山3个经济薄弱镇,城阳区对口帮扶莱西市日庄、马连庄2个经济薄弱镇。

层层签订脱贫责任书

《规划》明确,要建立市级统筹、区(市)负责、镇(街)村落实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脱贫责任书,脱贫任务重的区(市)党委要每年向市委常委会汇报精准脱贫工作。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和检查考核,确保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区(市)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资源统筹、进度安排、人员调配、推进实施、督查指导等工作。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承担直接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项目确定、组织实施、资金投放、绩效评估等工作。

统筹配置各类扶贫资源

围绕建立扶贫开发“5+1”长效机制,积极探索推进扶贫开发由解决农村贫困向统筹解决城乡贫困转变、由解决绝对贫困向缓解相对贫困转变,打好政策组合拳,统筹配置各类扶贫资源,加大扶持力度,通过持续稳定的财政投入、多元化的金融手段以及科学的绩效考评,为精准扶贫体系有效运转提供保障。

推进贫困线和低保线“双线合一”

积极推进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稳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落实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发挥临时救助制度的救急救难作用,提高农村基本养老和居家养老保障水平,完善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推进贫困线和低保线“双线合一”,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功能,统筹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各项救助制度,重点强化对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建立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数据互通、资源共享的信息平台,及时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通过就业援助和产业扶持、政策扶持等实现精准脱贫。

产业发展>> 打造脱贫农业特色园区

在产业发展脱贫方面,我市要充分依托区市优势资源,发展特色农业和林业,打造脱贫农业特色园区。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实施对口扶贫,加快发展农村电商,挖掘乡村旅游资源,落实光伏项目,推动农业产业向下游延伸,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依靠产业发展实现脱贫。争取到2018年,每个贫困(经济薄弱)村形成1-2个特色产业,每个有致富愿望、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都有1个致富项目,全市择优推选1000名产业脱贫致富示范户,复制推广成功经验,不断增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可持续发展能力。

《规划》指出,我市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包括发展地方特色种养殖业、发展林业特色产业、打造农业特色示范园区、实施对口帮扶工程、延伸产业链条扶贫。在完善农村电商脱贫体系方面,我市要开展“互联网+”行动、发挥中介组织优势、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实施电商培育工程。在拓宽乡村旅游扶贫渠道方面,要积极开发乡村旅游品牌、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产业、培育乡村旅游节会活动。

科技扶贫>> 解决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

积极开展科技下乡扶贫活动,建立针对经济薄弱镇(村)、贫困村的科技成果对接机制,探索落地转化新模式,完善科技服务机构建设,构建新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为精准扶贫提供科技动力。

为构建新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要实施青岛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推广团队工程,选聘首席专家、岗位专家选择推广最新科技成果,指导农民脱贫。选拔聘任村级“四员合一”(村级农业技术推广员、农产品质量监管员、农药协管员、农业信息员)队伍,落实补贴、奖励经费。全面推行“包村联户”工作机制,推广“专家—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技术服务模式,构建基于“互联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新通道,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有效解决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问题。

就业创业>> 让农村贫困人口有工作有奔头

在精准识别基础上,对全市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因人因地、因贫困原因、因贫困类型分类施策,集中开展就业与社会保障扶贫工作,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行脱贫创业工程。强化人才支撑,开展各类扶贫技能培训,定向开发扶贫公益岗位,实现贫困人口充分就业、稳定脱贫。实现农村贫困人口有工作、有收入、有保障、有奔头。

其中,劳动年龄农村贫困人口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正常经营,对符合条件的由工商注册地区(市)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由市级财政按现行标准给予奖补。对农村贫困人口首次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教育扶贫>> 让职业培训制度覆盖城乡

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基本文化素质和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为抓手,瞄准教育最薄弱领域,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大力发展农村贫困人口教育,不断拓展农民职业教育资源,提升农民职业教育质量,构建覆盖各教育阶段的精准资助体系。

《规划》指出,我市要开展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构建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劳动者和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制度,完善市场配置资源、政府购买服务等,加大贫困家庭子女、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等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力度,对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

基础设施>> 实施贫困村“六个提升”工程

围绕实施贫困(经济薄弱)村“六个提升”工程,完善基础设施,做好农村公路连通、网化、大中修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进公交(客车)村村通,提升贫困(经济薄弱)村供水保障和水利基础设施,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发挥好社区服务中心作用,建设美丽乡村。

到明年底,全面完成经济薄弱镇镇驻地道路、给排水、污水处理、文化广场、综合服务中心、镇容镇貌等六项工程,以及贫困(经济薄弱)村村内道路、饮水安全、农村用电、文化小广场、村庄亮化、农田小型水利、办公和服务场所等八项工程,提升镇、村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将农村规模化供水、卫生改厕、污水治理、亮化等环境改善项目重点向贫困 (经济薄弱)村倾斜。各区(市)要加大对经济薄弱镇(村)和贫困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管理养护的支持力度。完成贫困(经济薄弱)村电网升级改造,全面保障贫困户生活用电和农业用电。对贫困(经济薄弱)村发展二、三产业用电给予优惠政策支持。

健康医疗>> 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

健全公益医疗保险,实施贫困人口补充养老医疗保险,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科学设置救助比例,加大重点救助对象保障力度;实施医疗救助扶持,畅通“紧急救助”绿色通道;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水平,做好农村贫困人口社会保险转移工作,积极开展便民惠民医疗。

对参加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贫困家庭、低保家庭成员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助,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个人缴费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补助;将城乡低保家庭中80岁以上(含80岁)的老年人纳入特殊人员救助范围,在大病医疗救助后,年内可以再享受最高5000元的第二次医疗救助。低保家庭成员普通门诊救助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420元,减少困难群众因小病积大病的现象;取消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大病医疗救助起付线,解决困难群众看不起病的问题;将低保家庭成员住院押金减免80%,解决困难群众因缴不起住院押金而耽误治疗的问题;将年内大病医疗救助封顶线提高到13万元,减轻困难群众的就医负担。

生态保护>> 到2018年底农村环境明显改善

坚持生态优先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正确处理好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的关系,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实施林业精准脱贫工程。到2018年底,实现经济薄弱镇、贫困(经济薄弱)村生态环境、村容和村貌明显改善;贫困区域因实施林业扶贫重点工程,贫困户参与率、受益水平和人均收入显著提高,实现生态惠民。

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十三五”期间,生态效益补偿达到每亩每年500元的标准。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等补助标准,并注重向农村贫困人口集中的区域倾斜,使贫困群众从生态建设中得到实惠。实行各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鼓励受益地区与保护地区建立横向补偿关系。

金融>> 进一步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信贷资金的作用,完善金融扶贫政策,加大脱贫信贷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扶贫服务,提升经济薄弱镇、村的金融服务水平,加强扶贫信贷与扶贫保险的合作,创新扶贫保险模式,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形成银行、资本市场、保险和地方准金融机构各具特色、作用互补、功能完善的金融精准脱贫体系。

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进一步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研究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抵押贷款,大力发展农业机械设备、运输工具、水域滩涂养殖权、仓单和应收账款质押等新型抵押担保信贷业务,拓宽贫困户、贫困(经济薄弱)村和经济薄弱镇抵质押物范围,盘活农村各类资产。

城镇扶贫>>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在率先完成农村脱贫攻坚任务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探索实施可复制、可推广的城镇扶贫路径,努力构建多维度、多层次、全覆盖的社会保护体系,在统筹解决城镇与农村相对贫困问题上走在前列,在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上走在前列,使城乡居民劳有应得、学有优教、病有良医、住有宜居、老有颐养、贫有力助,不断增强共建共享的获得感、参与融合的归属感、体面尊严的幸福感。

把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有针对性地开展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送服务为内容的就业援助,有效增强城镇贫困对象就业创业的意愿和稳定性。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就业需求的,逐一落实就业促进政策,提高稳定就业质量和收入,带动家庭脱贫解困。对有就业能力、培训愿望的城镇贫困对象,提供订单式职业培训,确保每人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能。依托优质技工院校开展技能脱贫行动,努力做到“教育培训一人、就业创业一人、脱贫解困一户”。加强岗位供需衔接,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城镇贫困对象就业,按规定给予政策性补贴。对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具有劳动能力、难以通过市场就业的,开发更多非全职就业、志愿服务和社区工作等岗位托底安置。

本版撰稿 记者 徐栋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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