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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启动经营性资产统一监管改革 明确时间表

2017-06-11 07:56:25
来源:青岛日报
责任编辑:可可

原标题:我市启动经营性资产统一监管改革

记者从青岛市财政局获悉,为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建立规则统一、权责明确、规范透明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近日我市印发了《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改革方案》,明确了统一监管改革的基本原则、实施范围、改革路径、政策措施及改革时间表。

除市政府国资委及市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或机构外,其他市直部门、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今后不再履行企业出资人职责,原则上不再以各种名义投资设立经营性企业和经济实体。统一监管实施范围是指市政府国资委及市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或机构尚未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具体包括市直单位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等各类国家出资企业以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按照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改革过程中将分类甄别,理顺产权关系,通过产权划转、改制退出、关闭注销、委托管理等形式,推动企业人、财、物、管理等与市直单位脱钩,促进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

改革将依法保障职工合法劳动关系和权益。加大财政保障,对统一监管改革中产生的国有产权转让收入等可统筹使用于职工安置等。产权划转企业要在改制方案获批后3个月内,完成企业产权划转手续。改制退出的企业要在改制方案获批后6个月内到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关闭注销的企业要在改制方案获批后12个月内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编辑: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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