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交通违法处理缴费可以在手机上完成了!青岛人咱这样做…
为规范化执法需要,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自2016年6月开始在市内三区大队启用高拍仪处理交通违法,要求驾驶人在交警部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必须本人持相关证件到场处理,并留下影像资料作为证据备案。措施实施以来,对堵住制度漏洞,避免替人顶分、偷拿他人驾驶证处理交通违法等现象的发生发挥了有效的作用,但因为增加了处理程序,造成交通违法处理时间有所延长,窗口排队处理交通违法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此,为了尽可能的给驾驶人提供方便,交警部门在通过增加业务处理窗口,延长办公时间,满足群众需求的同时,日前手机APP“交管12123”在线处理缴纳罚款也正式上线试运行,广大驾驶人可以通过手机搜索安装“交管12123”APP进行操作。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罚款金额在200元(包括200元)以下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完全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和手机APP来完成处理和缴费手续,不需要到交警部门排队处理,交通违法停车告知书可以在车辆年检前一并处理,没有处理时限要求。
据了解,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sd.122.gov.cn/)交通违法网上处理和网上缴纳罚款业务已于2016年1月上线试运行,现已实现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的网上缴费。目前,除了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外,黄岛区农商行网点和华夏银行青岛分行营业部也正在开展代收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完成后两家银行全部网点将开展代收罚款业务。此外,中国银行、中信银行也正在积极推进代收罚款业务。
据介绍,在交通违法互联网缴费业务开启使用后,交警部门发现驾驶人普遍对该平台不熟悉、不了解,为使用户在使用该系统的同时避免重复缴费情况的产生,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交警部门表示,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或APP“交管12123”进行业务办理时,需注意以下五点:
一是,用户如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违法窗口处理电子监控抓拍交通违法后,由于公安网络与互联网信息交换大约需要3个小时。用户选择“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缴纳罚款时,如未查询到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信息,请勿在网上重复处理。建议用户3小时以后,在互联网平台查询到该笔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信息,进行网上缴款。否则会出现重复处理现象;
二是,用户注册帐号绑定机动车和驾驶证后,应登录“互联网服务平台”点击机动车信息更新和驾驶证信息更新,对交通违法信息进行更新,避免重复缴费;
三是,用户进行互联网服务平台帐号注册时,需保证联系电话与办理机动车注册、驾驶证业务时预留电话保持一致,否则无法使用,因此,如需变更联系电话,须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管部门进行办理,目前市区各交警大队车管分所均可办理;
四是,山东互联网平台目前只支持省内手机号码短信发送,外省市手机号码无法收到短信;
五是,机动车违法电子监控采集照片查询请到交管部门业务窗口或登陆青岛交警官方微信,本平台暂不提供照片。
市区交警违法处理窗口
一、市南交警大队(5个处理窗口):
市南大队:东海西路7号甲(从东海二路大门进入);
巡逻中队:宁德路17号;
中山路中队:曲阜路1号;
文登路中队:栖霞路22号;
隧道中队:贵州路23号甲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1:30 13:30——17:30
周六至周日:9:30——11:30 14:00——16:30
二、市北交警大队(10个处理窗口):
1、市北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哈尔滨路58号);
2、哈尔滨路中队(哈尔滨路58号);
3、巡逻二中队(哈尔滨路58号);
4、冠县路中队(恩县路36号);
5、辽宁路中队(恩县路36号);
6、威海路中队(台东六路26号);
7、辽源路中队(绍兴路38号);
8、人民路中队(嘉定路56号);
9、杭州路中队(遵化路8号);
10、四流南路中队(四流南路6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9:00-11:30? 13:30-17:30
三、李沧交警大队(5个处理窗口):
1、京口路51号李沧交警大队本埠 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半到下午5点半,周六周日上午9点到下午5点;
2、上苑路3号北方汽车交易市场院内 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到11点半,下午1点半到5点半,周六周日休息;
3、重庆中路958号遵义路中队院内 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到11点半,下午1点半到5点半,周六周日休息;
4、龙水路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到11点半,下午1点半到5点半,周六周日休息。
5、广水路服务站 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到11点半,下午1点半到5点,周六周日休息。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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