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一季度发放低保资金2.1亿 8.7万人受益
家住市南区90岁的陶大娘是一位高龄独居老人。2012年起,社区为陶大娘办理了低保,从此,一辈子没有工作的陶大娘晚年有了“生活费”,而且每年都“涨钱”,陶大娘逢人便夸政策好。
保民生、托底线、救急难。记者从青岛市民政局获悉,我市持续将困难群众的保障和救助作为重点工作,一季度,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8.7万户、13.4万人,发放低保资金2.1亿元;医疗救助困难居民5.75万人,发放医疗救助金8871万元;为3915户困难居民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049万元。
唱好最低生活保障“重头戏”
家住市南区的低保户黄先生身患多种疾病无法工作,妻子残疾,女儿还在上学。五年前,黄先生申请了低保,如今,一家人低保金加上其他救助,每月能领2200多块钱,由此保障了一家人的日常生活。
城乡低保制度作为社会救助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改善民生、稳定社会、促进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市民政局数据显示,今年截止到3月底,我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8.7万户、13.4万人,其中城市1.8万户、3万人,农村6.9万户、10.4万人,共发放低保资金2.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
“同比增长5%”主要得益于我市低保标准的逐年提高。一季度,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650元,比去年同期提高3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470元,比去年同期提高50元。据悉,作为市办实事之一,4月1日起,我市再一次提高了低保标准,更好惠及我市低保群体。
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做好保障的同时,现阶段工作的重点是通过建立核对机制,提升“透明度”,确保政策的底线公平、规范落实。2014年,我市建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目前已实现与15个部门、24项数据共享,申请人信息“一目了然”,有效促进了低保对象确定的公平性、准确性。
力避困难群体“因病致贫”“因病弃医”
一季度,我市共救助困难居民5.75万人,发放医疗救助金8871万元。救助人数比去年同期提高31%,救助资金比去年同期提高126%,切实缓解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因病弃医”等问题。
从数字看,一季度,救助群体最大的仍是低保家庭,有54467人,共发放救助金4747.7万元,救助人数比去年同期提高25%,救助资金比去年同期提高30%。此外,救助低保边缘家庭1746人,救助人数比去年同期提高12%。根据政策,患重大疾病住院或门诊大病治疗期间,年度内,在享受各类社会救助后,符合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并经社会医疗保险支付后的个人自负部分,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按85%的比例给予救助。因此,低保边缘群体救助资金增幅明显,一季度共发放救助金1600万元,比去年同期提高321%。
对中低收入家庭进行医疗救助,避免此类家庭“因病致贫”,是医疗救助政策的一大特点。家住台西二路的吴女士,一家三口收入约三千元。吴女士患有股骨头坏死,手术自费费用约为4万元。经济困难的吴女士申请中低收入家庭并得到确认,最终获得医疗救助9800余元,大大缓解了家庭因病花销造成的窘境。据介绍,一季度,医疗救助中低收入家庭1174人,发放救助金2253.8万元。
此外,2017年一季度,我市为3915户困难居民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049万元,缓解了群众遭遇突发困难时的经济压力。
畅通政策“最后一公里”
要让政策切实发挥作用,首先要普及知晓率。我市通过市、区(市)、镇(街)三级联动,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使社会各界广泛了解社会救助标准、救助流程、办理程序等,此外,通过12349社会救助热线接受群众咨询,使政策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从一季度各项救助资金的同比增长情况来看,也说明政策的知晓率、普及程度的日益提高。
金门路街道漳州路社区主任盖丽华告诉记者,平日里,她不但注意政策普及,还“主动发现”。社区纪大爷就是盖丽华主动发现的一例救助对象。盖丽华通过和纪大爷妻子聊天,得知纪大爷罹患肺癌,于是,主动为她讲解医疗救助政策,并协助办理了中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去年,纪大爷先后十次入院,个人自付费用57000余元,医疗救助金约17000元,最终实际个人自付费用占医疗总费用的11.5%。
各区市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工作机制。黄岛区建立了主动发现机制,建立困难家庭台账,依托黄岛区社会治理网格员,随时发现困难家庭,主动联系相关部门给予帮扶救助。胶州市设立专门救助受理窗口,设立救助热线24小时受理困难群众诉求,对群众反映的情况一一登记台账,录入救助系统,并根据情况进行转办,入户调查落实。莱西市建立村级社会救助网格化管理制度,划分网格并设立网格员,让困难群众第一时间得到救助。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记者 张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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