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因欠薪投不上标 老赖连夜派人赴胶州履行义务
“法官,我们分公司的案子什么时候才能从最高法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撤下来啊?马上要资格预审了,如果撤不下来,公司的损失可就大了……”被执行人河南某建筑公司的代理人焦急地向胶州法院法官询问。
原来,河南某建筑公司青岛分公司在2011年承建即墨某小区的建筑工程时,违规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包工头”孙某,孙某雇用了李某担任材料员、保管员。工程竣工后,孙某耍起了“无赖”,拒不支付李某工资。李某将孙某和尚未与孙某进行工程结算的青岛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工资。经法院审理,判令孙某支付李某工资33000元,青岛分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孙某与该分公司在期限内未主动履行义务,李某2016年1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法院调查,被执行人孙某是一个很失败的“包工头”,在法院有数起未结的执行案件,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且经常在外承包工程,无法掌握其准确住址,暂无法采取强制措施。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青岛分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该分公司已经歇业,公司名下也无财产可供执行。
申请人孙某向法院提出要求追加青岛分公司的总公司河南某建筑公司为被执行人。正在审查申请材料的时候,河南某建筑公司的代理人给执行法官打来电话,要求主动履行义务。经法官询问得知,河南某建筑公司要参与一次较大规模工程的投标,在材料审查中发现,该公司的分公司被胶州法院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因公司需承担分公司的民事责任,因此招标单位根据2016年1月国家44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要取消该公司的投标资格。
这时,河南某建筑公司着了急,安排代理人连夜驱车赶往胶州。在缴纳了全部案款后,代理人还不放心,不断地向法官询问案子何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撤下来。在确认案款到账后,执行法官将该分公司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公开的被执行人信息进行了屏蔽。
半岛全媒体记者 孙桂东 通讯员 周茂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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