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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委: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将设“黑名单”

2017-03-12 09:26:45
来源:青岛晚报
责任编辑:夜楼

原标题:建设项目“全覆盖”安全事故“零容忍”

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各界重视。昨日,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下发通知,建立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黑名单”管理制度,进入“黑名单”的企业将面临最严检查,直至消除安全隐患。

通知要求,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工程项目,在事故未调查处理结束前,必须停止施工。在停工期间,项目部要将工地每天停工和整改情况的视频或照片,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每周开展 “回头看”,对不执行主管部门停工要求的,按照相关办法对相关单位给予上限行政处罚和扣分并予以全市通报。除了坚决停工以外,对该企业在全市范围内承接的其他工程项目也必须认真全面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

根据通知,对发生1人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实施一年的严格监管;对发生2人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实施三年的严格监管;对发生3人以上(含3人)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实施五年的严格监管。对被确认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纳入“黑名单”管理企业,市建管局将依托建管信息平台,建立完善的“黑名单”曝光机制,坚持“全覆盖、零容忍”。同时,依法与招投标、资质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信用评价、优秀评选高度联动,在办理审核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等事项时,予以严格审查。

除了对企业在全市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项目实行最严厉的监管以外,对其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审批中,暂停其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 傅春晓)

[编辑:夜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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