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3月6日讯:2017年青岛市防震减灾工作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李群书记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强化基层、打牢基础,以推进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实施为重点,以开展“弘扬行业精神”主题年活动为载体,完善工作机制,深化改革创新,努力提升全市防震减灾能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贯彻会议精神,科学部署工作
1.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召开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会议和全市地震局长会议,学习贯彻国务院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全国和全省地震局长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加强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的文件。加大对各区(市)的指导支持,积极推动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区(市)政府科学发展考核体系。
2.积极开展“弘扬行业精神”主题年活动。大力弘扬“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攻坚克难、坚守奉献”的防震减灾行业精神,以践行“有为、纯朴、清廉、爱岗、敬业、奉献”的机关文化为重点,通过宣传先进典型事迹等方式,凝心聚力、鼓舞斗志,进一步提升全市地震工作者的精神状态和履职能力。
二、抓好规划实施,优化资源配置
3.加大防震减灾规划的实施力度。科学设计市防震减灾重点项目,注重与国家和省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的对接,抓好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编制,落实项目投资。强化规划对年度工作计划和资源配置的引导和约束作用,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认真做好资金、质量、进度、档案等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地震监测预警及综合信息服务系统项目建设。
4.强化预算管理和执行,提高资金保障能力。加强预算管理和执行,科学编制年度收支预算,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加强对国家防震减灾市级示范中心建设以及“十三五”规划项目的管理、监督和调控。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档案库,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多渠道拓宽经费保障渠道,为事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5.高标准完成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认真贯彻中国地震局《关于加强城市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青岛市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健全组织,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狠抓落实。
6.完成中国地震局青岛市级防震减灾示范中心建设。严格落实示范中心建设规划,加强督促协调,跟进示范中心建设进度,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监管;严格物资采购招投标规定,严把设备采购关。完成示范中心设施设备配套建设,确保示范中心按预定计划竣工并投入使用。
三、强化地震监测手段,提升地震监测能力
7.突出重点,做好震情跟踪研判。制定切实可行的《青岛市2017年度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开展震情跟踪工作检查,做好重点区域震情跟踪和重要时段的震情保障工作。
8.加强地震监测管理,保障地震台网安全运行。完善台网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运行管理维护,保障台网高质量的运行连续率和数据完整率。实施台站远程运维系统建设,实现台网中心对各台站运行状况远程监测、控制和维护。完善地震台站基础技术档案,推进综合地震台站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9.加强宏观异常观测网络建设。调整宏观异常观测点,进一步优化宏观异常观测网络。加强宏观异常观测人员队伍建设,组织新任测报员进行业务培训。调整青岛市地震宏观异常专家咨询委员会组成人员,确保地震宏观异常得到及时准确研判。
10.努力提升震情处置能力。完善震情速报、处置工作流程并开展培训和演练。整合信息网络、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功能,推进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基础数据更新。做好现场流动观测设施、卫星电话、单兵通讯等调试和维护,全面提升震情速报、处置能力。
四、加强抗震设防,提高震害防御能力
11.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地震局新制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暂行)》,严把重大建设工程和易产生次生灾害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关。加强新一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贯彻实施。
12.做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审批效率,建立绿色快速通道,行政审批实现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对建设项目的立项和规划的前置审批要求保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高办事效率。
13.深入开展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继续开展示范社区、示范企业、示范区(市)的建设。贯彻落实《山东省农村住房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
五、完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14.提升地震应急救援统一指挥和协调联动能力。通过召开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和鲁东协作区应急联动等会议,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救援管理机制,提高灾害性地震发生后应急救援的统一指挥与应急联动能力。
15.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地震专业救援能力。整合地震灾害专业救援队、志愿者队、现场工作队等各类灾害救援资源,完善地震救援力量体系。加强应急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建设,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16.夯实应急基础,为应急救援提供有力保障。组织多种形式的地震应急演练,指导学校、商场等密集场所地震应急演练工作,逐步推进应急演练常态化。加强地震应急物资储备、救援设备的维护保养等地震应急保障建设。组织各类应急救援技能训练。按照国标和地标加强对应急避难场所分级分类的管理。
六、注重科技创新,提高科技支撑能力
17.召开地震科技创新会议。筹备召开青岛市地震科技创新会议,传达全国、全省地震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加强基层理论和前沿技术探索,开展强震孕育探测、监测预测、灾情获取、风险识别评估等关键技术攻关和标准研讨,建立健全地震科技创新评价指标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平台。
18.做好科研项目的培育和管理。充分发挥我市地震科学技术委员会的作用,强化科研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和评估全过程动态管理。积极组织省局科研课题的推荐、申报和验收等工作,扎实开展局自主科研项目的立项、研究、验收评审等工作。
19.加强地震科技队伍建设。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建设支撑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人才队伍,探索建立促进科技人才成长的激励机制。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要求,不断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水平。
七、深化宣传教育,增强防震减灾意识
20.抓好重点时段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制定《2017年青岛市防震减灾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全市防震减灾宣教工作。继续推进全市防震减灾知识“六进”活动。充分发挥电视、网络、平面媒体的宣传功效,做好“5.12”、“7.28”等重要时段的综合宣教工作。
21.强化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做好省级和国家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充分发挥青岛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各区(市)宣传教育基地和院校等场所的教育主阵地作用,年内建设1个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每个区(市)建设1处省级防震减灾科普宣教基地。
八、强化防震减灾工作保障,营造和谐发展氛围
22.推进防震减灾制度建设。推进《青岛市防震减灾条例》的立法工作,完成《青岛市活断层探测成果应用管理办法》的制定调研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防震减灾事业有序开展提供保障。
23.加强防震减灾工作队伍建设。严格执行《青岛市地震局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完善并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管理办法,发挥考核的正向激励作用。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优化评聘管理,加强聘期考核。
2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市、委有关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肃党的纪律,强化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办法,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秉公执纪,做好来信来访和案件线索管理等工作。强化廉政宣教力度,巩固廉政文化建设成果。
[来源:信网 编辑:夜楼]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