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3月6日讯:2017年全市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价格调控,创新价格监管,优化价格服务,助力打造“三中心一基地”,为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营造良好价格环境。
一、强化价格综合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一)继续实行年度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将保持物价基本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完善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完善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机制。
(二)加强重要商品价格常规和应急监测。做好粮油肉蛋菜等民生商品价格,交通运输、教育医疗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钢材、成品油等工业品价格及大宗商品价格常规监测。做好重要节假日和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后的价格应急监测工作。研究制定全市食盐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探索服务价格、要素价格监测新模式。
(三)持续推进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继续开展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保护价政策,执行好国家、省生猪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促进生产发展和价格基本稳定。
(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坚持保基本需求、兜民生底线,组织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深化涉及民生价格改革时,同步出台配套措施,着力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二、深入推进价格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价格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
(一)加快推进价格机制改革文件落地生根。按照青发[2016]28号文件部署要求,研究制定我市价格机制改革工作计划(2017—2018年),严明责任,强化落实,充分发挥市场在价格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
(二)电力、天然气、水等资源性产品价格。继续督导三区四市推进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改革。开展市内三区居民阶梯气价政策后评估。完善非居民用管理天然气价格政策。落实输配电价改革政策,积极争取我市海水淡化、地铁运营等优惠电价政策。制定我市调引长江水黄河水实行综合水价政策,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三)医疗服务价格。研究出台我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联系示范点工作方案,继续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积极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进一步扩大病种收费数量。
(四)公共交通价格。做好普通线路公交车实行一线两价政策后评估,适时完善价格政策。按照国家、省的部署要求,放松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管制。适时调整市区客运出租车运价政策。
(五)其他公共服务价格。按照国家、省部署要求,研究修订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出台我市养犬管理服务费征收标准。巩固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整治成果,研究分类推进旅游景区及游览服务价格改革。密切跟踪放开民办学校收费后的学费标准变动,做好政策解读,适时开展政策后评估。
三、灵活运用价格杠杆,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进一步清费治乱减负。围绕“三去一降一补”要求,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及时完善和调整收费管理政策;清理进出口环节收费。
(二)加强收费管理。在清理规范收费的基础上,加快建立“三项目录清单” 体系(进出口环节、涉企、行政审批前置三项收费目录清单)在市、区(市)两级全覆盖,并适时向社会发布。探索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收费政策及执行情况评估制度。
(三)完善环保价费政策体系。落实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价格政策。落实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阶梯电价、超定额累进加价等制度。继续抓好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等环保电价政策的落实。指导区、市全面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建立村镇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按照国家、省部署要求,提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收费征收标准,试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
四、创新价格监管方式,推进价格监管科学规范透明
(一)加强成本监审。探索引入第三方参与成本监审工作,建立以定期成本监审为主的成本监审工作模式,指导区、市做好定期成本监审工作,有序推进成本信息公开。
(二)完善市场价格行为规则。探索“标准化+”方式,建立停车等行业收费行为规范。研究出台食盐市场价格行为规则。根据国家、省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相关要求,研究制定我市实施细则和方案。
(三)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开展教育、医药专项整治。强化市场检查和巡查,加大餐饮、住宿、停车、景区等领域执法力度。配合电力价格改革,组织开展电力价格专项检查。组织开展重大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消费市场价格环境。
(四)开展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持续推进涉企收费检查,治理“红顶中介”乱收费,开展进出口环节收费、商业银行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电子政务平台收费等检查,开展涉农收费检查和收费公路等流通环节收费检查。
(五)加强价格举报投诉办理工作。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信息管理系统作用,进一步构建上下联动、互联互通、便捷高效的群众价格维权机制,加强举报投诉数据分析,增强价格监管的前瞻性和针对性,提高举报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
五、优化提升价格公共服务,积极拓展价格工作新空间
(一)提升农产品成本调查水平。加强农产品成本调查,分析研究调查数据,强化调查结果运用,不断提高成本调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政府制定农业政策提供参考。
(二)构建重要商品价格指数体系。继续做好“中国·青岛橡胶价格指数”编制发布工作,启动我市港口进口原油价格指数的研发编制工作,研究推出“中国·青岛原油进口基准价格”;研究编制化肥等优势大宗商品进出口价格指数。依托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成立的专业研发机构,建立价格指数研发专家队伍。
(三)强化价格认定服务。扎实做好涉案、涉纪、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充分发挥价格认定维护党纪、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的保障作用。推进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保障群众合法价格权益。
(四)打造权威的价格信息平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将我局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打造为权威的信息发布平台,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门户网站等及时发布价格信息和价格政策,提供优质公共价格信息服务。
六、强化工作能力建设,为加快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一)加强价格调查研究。围绕经济新常态和政府职能转变,深入开展新常态下价格运行新特点和价格工作新形势、提升国际大宗商品市场定价话语权等方面的理论和政策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手段。
(二)强化依法治价力度。制定并发布青岛市物价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推进出台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条例。研究出台价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根据国家修订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价格听证办法等工作进程,研究制定我市配套实施细则。落实价格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启用价格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系统,研究制定价格行政执法工作手册。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新模式,切实提高价格监管的精准度和时效性。
(三)提高价格宣传和舆论引导能力。开通“青岛物价”政务微信,充分利用新媒体优势主动发布价格政策信息。进一步健全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机制,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争取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及媒体、专家支持,善于借用外力外智,形成宣传合力。
[来源:信网 编辑:夜楼]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