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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政府法制办2017年工作打算

2017-03-06 17:37:06
来源:信网
责任编辑:夜楼

信网3月6日讯:2017年,市政府法制办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我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规划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中央、省、市部署要求,确定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加强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组织召开年度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

(二)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围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措施,完善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抓好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科学、全面、客观地评价区市和市政府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推动作用。

(三)积极开展行政指导工作。将行政指导贯穿于政府法制全部业务工作中,针对政府立法、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总结规律和特点,加强行政指导。

(四)主动回应市民群众关切。对“三民”活动中市民提出的建立地方立法质量与执法效果评估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分析,逐条研究办理。结合制定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要点、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等,将市民反映比较集中、实践中急需解决、带有普遍性全局性的意见建议纳入决策。

二、推动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调研制订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等方面的相关制度。做好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纪要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按要求做好市委常委会议、市委深改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等市委交办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二)完善政务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区市政府和部门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完善覆盖市、区(市)、镇(街道)三级的法律顾问体系。完善政府和市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的日常考核机制,制定本办选用法律顾问的内部工作程序。召开全市法律顾问工作会议,邀请外聘的市外法律顾问做专题辅导报告。探索建立聘请专职法律顾问(助理)制度。加大对政府合同行为的审查力度。

三、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强立法需求、立法预测研究,用足用好立法权。科学制定政府立法计划,有序安排政府立法项目。做好湿地保护、突发事件应对、房屋征收补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做好国际邮轮港、控制性详细规划、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等方面的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

(二)完善政府立法机制。加强对政府部门起草法规规章草案工作的指导。完善法规规章审查程序,健全立法协商、立法协调、立法咨询机制。完善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制度,通过书面征求意见、网上征求意见或者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公开或者直接反馈机制。加强政府规章解释、宣传工作。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组织编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程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认真完成市委交办的规范性文件审查任务。做好《青岛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定期公布、备案情况定期通报等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网络平台。结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2017年年底前,完成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工作,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开展规章集中清理工作。全面修改、废止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或者不一致、相互之间不协调的政府规章,2017年年底前,完成对现行市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建立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2017年年底前,编纂完成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汇编。

四、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综合检查。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组织全市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和审验,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建立政务服务平台法制监督系统。研究建立我市行政执法监督专门机构,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

(二)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处罚权规范透明运行,实行行政处罚权裁量基准动态管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三项制度”有效落实。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协调,积极处理行政执法争议、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五、努力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

(一)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制度化建设。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全面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查、决定和送达程序。推行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标准化。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探索繁简分离制度,加大案件听证和调查力度,坚持案件集体讨论,创新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审理模式。建立与交警部门的工作联系会议制度,选择基层交警部门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联系点。

(二)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出台我市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明确行政应诉承办责任主体,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和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行政案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落实《青岛市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纠错报告办法》,完善对行政应诉案件的分析评估和考核机制。

(三)加大工作指导和宣传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召开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调度会。整理编辑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定期编辑印发《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动态》。加强行政应诉人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加大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六、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和理论研究水平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盘点宣传2016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编纂发布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大事记。组织开展市“两会”期间代表委员畅谈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访谈活动。在青岛日报、青岛电视台和青岛广播电台开设宣传专栏、专题节目。利用网站、手机短信、宣传单等载体,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亮点工作。改版青岛市政府法制办门户网站,改造升级青岛法治政府建设微信公众号。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举办“国际化战略与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委托有关院校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评估。组织开展法治政府问卷调查活动。与有关院校合作编印《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论丛》刊物。组织法治政府建设研究会加强自身建设,开展法治政府理论研讨活动,评选表彰优秀课题研究成果。

七、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建设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完善理论学习制度。开展党务工作培训。继续举办“处长论坛”和“青年论坛”。开展集体学法、干部讲座、在线学习。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二)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好机关党总支和党支部换届工作。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完善“两簿两册”。扎实做好“第一书记”和社区党建联络员工作。加强“道德讲堂”建设,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和网络文明宣传活动,持续开展文明单位建设活动。充分发挥机关群团组织作用,开展富有特色的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好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廉政谈话、述职述廉制度。

[来源:信网 编辑:夜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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