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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部署烟花爆竹监管 禁燃区内不听劝阻可报警

2016-12-30 09:51:24
来源:青岛日报
责任编辑:光影

2017年春节临近,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部署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通知指出,坚决打击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各级各部门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严格落实居民小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措施,并与所辖乡镇(街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的作用,组织力量加强春节期间居民小区的安全巡查,落实火灾防范措施,确保消防水源充足、消防设备完好有效,并及时清除小区内的可燃物和烟花爆竹残留物;统一制作“禁放”警示标志,在各禁放区域内张贴、悬挂。各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要向居民宣传安全、合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知识。有条件的小区要划定相对集中的燃放区域;对在禁放区域、禁放时间内以及在建筑物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要及时劝阻;对不听劝阻并可能造成危害的,要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在经营环节,通知提出,严格烟花爆竹市场准入。青岛的烟花爆竹采购、批发业务必须由取得市安全监管局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批发公司负责。2017年春节期间,继续由青岛东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和即墨青升日用杂品有限公司两家批发企业负责市内三区和崂山区的烟花爆竹的供应,其他区、市烟花爆竹的供应由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批发公司负责。

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许可工作制度,规范许可工作程序,对申请材料和零售场所进行审查,严格审批程序。在同等条件下,对经营年数长、经营信誉好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优先审批,上年度有违反烟花爆竹销售管理规定的零售点不予审批。(记者 周建亮)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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