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了今年我省第38期和3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报告,两期总共抽检食品7831批次,其中不合格产品100批次。涉及青岛市的生产和销售单位有8家单位共11批次产品不合格。记者咨询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了解到,对不合格产品,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并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的信息中,第3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在食品流通环节对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鲜蛋、蔬菜、水果等5大类共481批次的食用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不合格产品共15批次,不合格产品中青岛2批次;第3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在生产环节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等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7350批次,其中不合格产品85批次,不合格产品中青岛9批次。
涉及青岛的不合格食品中,在流通环节,2批次不合格样品均来自城阳区张春东肉食店,牛肉和羊肉中检出抗生素和瘦肉精;在生产环节,有来自7家生产企业的9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调味品5批次,酒类1批次,水产品2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或将面临5万元以上的罚款。”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民若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记者孙启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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