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上午7:30,有网友微博爆料称,即青快客司机载40多人开车戴耳机。
司机耳朵上是什么?助听器?蓝牙耳机?还一闪一闪亮晶晶的,即青快客的司机本领真棒。第一天去即墨的司机开车东张西望脖子扭到180度差点擦车,今天的司机是失聪吗还是音乐发烧友?整车四十来号人呢,搞事情哦。
对此,青岛交警官方微博做出回应:
#青椒回应#手握40多人性命的方向盘,竟然如此吊儿郎当?请这位网友提供车号,必须要核实清楚!是必须!
那么,开车戴耳机如被查实是否会受处罚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三)项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行为”,违者罚款200元,扣2分。但却没有找到有驾车时佩戴耳机被罚款的依据。
岛岛网上搜索发现,仍有驾驶员戴耳机开车被处罚的。
这种情况是地方修法增加的一项。
湖南省实施的道法中有“驾驶时使用耳机、耳塞收听广播”这一条违法行为,据了解这是湖南省根据全国道法为基准多次修改后实施的地方性交通安全办法。
如果没有地方修法,那开车戴耳机就可以免遭处罚了吗?这也未必!
2014年8月18日,阜阳市高速交警二大队值班室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大巴司机在高速公路驾车时长时间戴耳机听歌,还对乘客劝阻置之不理。该乘客还将拍到的司机戴耳机听歌的照片发给了警方。阜阳高速交警随后展开核查,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车辆所在单位,联系当事司机邵某。经查,乘客举报基本属实,司机邵某确实存在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警方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元并记2分的处罚。
也就是说,没有地方修法的,也可按照“影响安全驾驶行为”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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