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青岛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在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日前,青岛市政府下发《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慈善事业政策法规体系、全民参与的慈善捐赠救助体系、阳光透明的慈善运行自律体系、依法行善的慈善工作监管体系,慈善理念深入人心,救助能力明显增强,志愿服务广泛开展,评估监管有效落实,慈善事业对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形成有力补充,努力推动我市慈善事业步入全国前列。
《意见》明确了六项目标任务:
积极开展公益创业投资活动,推动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支持慈善组织开展活动,支持彩票公益金用于慈善项目;
全市每10万人拥有公益慈善组织数量不少于4家;
慈善捐赠服务体系完善,捐赠平台方便多样,全市社会捐赠总额占GDP的比例达到0.05%;
慈善监管体系健全,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展慈善活动规范有序、公开透明,慈善组织公信力高,与社会形成良性互动;
志愿者招募注册、教育培训、志愿服务记录、时间储蓄、星级评定、绩效评估、激励等制度健全,全市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建成区常住人口比例达到10%,慈善义工占志愿者比例达到40%,志愿者每年志愿服务时间平均达到24小时以上;
慈善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并列入文明创建活动考评体系,慈善文化广泛普及,慈善城市创建走在全国前列。
《意见》提出了四项重点工作:
一是培育发展各类慈善主体。优先发展扶贫济困类慈善组织,重点培育城乡社区慈善类社会组织,推动建立全市性和区域性联合型慈善组织以及支持类、服务类、评估类等慈善行业性组织,探索捐赠知识产权收益、技术、股权、有价证券等新型捐赠方式。
二是加强慈善宣传引导和设施建设。完善经常性社会捐助网点建设,以社会化为导向,推进慈善超市建设,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多样、充满活力、运行规范的慈善超市救助网络。
三是建立健全政策体系。重点健全社会救助与慈善资源对接机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落实慈善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社会支持制度、完善慈善培养机制和志愿服务机制,每年3月5日和12月5日为全市慈善志愿活动日。
四是加强慈善活动监管。加强慈善组织自我管理和政府部门监管,依法规范募捐行为,强化慈善活动信息公开和社会舆论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编辑:云彩]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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