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实施棚户区改造4.8万户,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30%,“十三五”期间新建地下综合管廊总长度90公里以上……记者从11月29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11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青岛将突出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特色风貌塑造、环境质量提升、管理服务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依法规划建设管理城市,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生活得更美好。
新闻发布会上,市城乡建设委房地产开发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十三五”期间,青岛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16万户,其中,2017年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4.8万户。目前,已有两批共计81个项目在省住建厅网站上公开发布,涉及居民近4万户,剩余项目正在审核中。截至目前,本年度6万户改造计划中,已经完成拆迁5.93万户,完成计划的98%,剩余的几百户正在抓紧推进,开工建设棚户区安置房7.6万套,超额完成了任务。
在完善城市公共服务方面,《意见》就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增加路网密度,加强停车场建设管理,优化燃气体系等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事项提出了具体目标。到2018年,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内全覆盖,城市轨道交通建成线网超过170公里。到2020年,全市将新建地下综合管廊总长度90公里以上,总长度140公里;人均道路面积12平方米,快速路网建成率100%;市南、市北、李沧、崂山等区泊位数与机动车数比例为1.2∶1,达到国际公认的合理比例;全市年总供气能力达77亿立方米,市区管道燃气气化率达到90%;每个街道办事处规划设置一处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的综合文化站,每个社区建有符合标准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户外文体活动广场。
在营造城市宜居环境方面,《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2017年实施改造4.8万户),25%以上的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海绵城市标准,城市建成区彻底消除黑臭水体,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保持15平方米以上,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比2013年改善50%左右,对新建违法建筑零容忍,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能力达到1万吨/日。
在推进节能城市建设方面,《意见》提出,把坚固耐用放在首要位置,以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为重点,提高建设标准,建造百年建筑。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30%。大规模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新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提高到75%。大力实施清洁能源供热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强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开源节流,到2020年,海水淡化规模达到50万立方米以上,节水器具普及率100%,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50%,新建居民小区再生水回用率达2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
《意见》还就强化城市规划、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记者 崔武)
附:已公布的2017年改造项目清单
2017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清单(省住建厅网站7月15日发布)
2017年第二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清单(省住建厅网站8月12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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