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凉皮有韧性,延长保质期,黄岛一对夫妇往里边加入了硼砂,双双获刑……近日,黄岛区人民法院食品药品案件巡回法庭在黄岛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揭牌成立,并公布了典型案例。
凉皮加硼砂夫妻领罚
2015年3月份,杜某、程某某夫妻二人在在未办理生产经营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在黄岛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经营一家凉皮店,加工凉皮、面筋。自2015年6月份以来,为增加凉皮的韧性、延长保质期,两人在加工凉皮的过程中非法加入有害物质硼砂,并销售4000余斤。2015年7月14日,黄岛公安分局与黄岛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检查该凉皮加工点时,在面筋和凉皮里检出硼砂。根据卫生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一批)规定,明令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硼砂。
本案的承办法官介绍说:“被告人程某某、杜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硼砂系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而故意在生产凉皮食品过程中掺入,并在市场上销售,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和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程某某、杜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黄岛区人民法院以二人犯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程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判处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分别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褪毛用工业松香小贩获刑
吕某某在接受审判。
2014年冬天至2016年5月17日期间,吕某某在黄岛区泊里镇一菜市场经营的家禽屠宰点内,使用国家禁止在食品中使用的松香对鸭、鹅进行褪毛并在市场上销售。2016年5月17日,黄岛公安分局与黄岛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吕某某经营的家禽屠宰点现场查获并扣押疑似松香的黄色晶状固体21.76公斤、黑色胶状物质1.5公斤。经鉴定,从黄色晶状固体、黑色胶状物质主要成分为工业松香。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吕某某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吕某某的犯罪事实虽被发觉,但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经侦查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近日,黄岛区人民法院以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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