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慈善法实施与(县域)城市可持续发展“论坛在青岛举办。来自全国的社会公益专家与教授就《慈善法》实施后公益慈善事业面临的新业态、新载体和新途径,进一步总结社会治理工作经验,深化工作成果。论坛指出,《慈善法》出台后,为社会组织生存与发展提供了机遇与挑战,社会组织可以进一步展开自我造血,规范自身发展。
据悉,“慈善法实施与(县域)城市可持续发展“论坛由青岛市市北区民政局、青岛市市北区慈善总会、青岛市市北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联合主办。本次论坛旨在探索《慈善法》实施后公益慈善事业面临的新业态、新载体和新途径,进一步总结社会治理工作经验。
“慈善法实施与(县域)城市可持续发展”论坛共设4个主题分享,1个圆桌对话主题。“‘慈善法’背景下社会组织发展机遇与挑战”由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慈善法律中心主任黎颖露做主题分享,黎颖露专注于公益慈善法律与慈善信托的研究与咨询工作,深度参与国家慈善法立法工作。本次论坛中,黎颖露深入浅出地为社会组织解析了慈善法“精髓”,对社会组织未来的发展提出了建议,她认为社会组织应该寻找新的机遇,在救助的模式上引入社会力量,适当地展开自我造血,自我生存。《慈善法》的实施更好滴规范了社会组织,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目前,国内已经展开了社会组织自我造血功能及引入资本的运作方式,大家应该对此进行更好地探索,以给予社会组织以及社会工作人员更好的保障欲发展。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院陶传进教授分享了“社会治理创新 – 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相关内容。陶传进现任社会公益研究中心主任,曾主持(或正在主持)教育部重大攻关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国务院扶贫办、民政部等课题研究,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创新治理有着深刻的认识与先进的理念,在分享中帮助社会组织准确定位其在社会创新治理中所扮演的角色,对社会组织的战略规划起到了指导性作用。相信随着慈善法的深入落实,社会组织的发展必将更加规范和健康,社会建设工作也向着不断完善的方向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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