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半自理和不能自理特困老人供养率达到70%,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达到50张,形成养老服务“10分钟”服务圈……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青岛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 《规划》)日前开始征求意见。 《规划》从社会救助、应急保障、养老供给、社会福利、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社工人才、优抚安置、婚姻收养、绿色殡葬等涉及到民生的多个方面规划了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
七成护理型特困老人享供养
在社会救助方面,我市将推进最低生活标准量化调整,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合理提高低保标准。拓宽核对系统的信息获取渠道,全面完成与金融等部门的数据共享。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强化收入核对机制实施,实现低保对象精准识别和精准救助。健全城乡特困老人集中供养制度,到2020年半自理和不能自理特困老人供养率达到70%。改革农村五保供养体制,落实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坚持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相结合。
将中低收入家庭、临时性支出型贫困家庭及在青务工和上学的非青岛户籍的新市民等特殊困难人员纳入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范围。进一步完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建立民政对象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服务系统,实现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在定点医疗机构 “一站式”即时结算,使“因病致贫”的困难家庭能够得到及时性救助。加强医疗救助与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或社会组织承担医疗救助相关工作。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的源头治理工作,基本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儿童的目标。
大力发展“互联网+养老”模式
随着老龄化加剧,养老问题一直是重点。我市正抓紧制定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方共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融合发展、统筹协调的原则,加快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城乡一体、医养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重点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功能与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形成养老服务“十分钟”服务圈。
提高养老机构的建设标准和管理水平,解决养老床位总量不足与空置率较高的矛盾,打造“颐养青岛”养老服务品牌。 2020年全市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达到50张;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机制,确保生活困难群体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完善困难老年人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切实解决失独家庭养老保障问题。开展健全志愿者服务及补偿机制试点,探索“养老服务储蓄银行”模式。加快建成“两台一网”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完善养老服务业信息统计和动态监测制度,大力发展“互联网+养老”模式,积极推广智能化养老新技术。积极引进国(境)内外养老资源,发展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业。
福利服务逐步扩展到所有儿童
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上,要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完善筹资机制,形成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健全社保基金预算制度。落实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完善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推进城乡一体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实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
拓展社会福利保障范围,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型。健全和完善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的福利补贴和重点人群分类施保制度,实现基本服务保障的可持续发展。健全儿童关爱体系,将儿童福利服务的对象由孤儿等困境儿童逐步扩展到所有儿童。探索建立全市儿童福利服务信息平台;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使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
建立市级社工人才培育基地
在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我市将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建立不同学历层次教育协调配套、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知识、技能培训,鼓励引导高校与公益、社区类服务单位共建专业社工人才实训基地,到2020年,建立4-6个市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基地、30个社会工作专业重点实训基地。
实施 “万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培训项目”,完成对1万名镇(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基层党组织干部、居(村)民委员会成员,选派到基层锻炼的干部和大学生,以及直接从事社会服务与管理的一线人员的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培训,提升对社会工作的认知、专业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优抚对象抚恤标准年均增10%
以优抚对象全面实现小康为目标,我市将制定 《青岛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继续贯彻执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优抚对象优待抚恤标准,每年保持10%左右的增长比例;制定《青岛市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进一步完善重点优抚对象住房保障制度,使符合条件的困难优抚对象家庭优先享受危房改造待遇和保障性住房待遇。
以政府医疗补助为重点,以医疗优惠、大病救助为辅助,在优抚医院实施“医养结合”,加快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将老年义务兵和老烈士子女纳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范围,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完善优抚对象临时困难救助制度,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结对帮扶活动。
对“海葬”亲属实施奖励
未来五年,我市还将加大对现有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的整体改造,新建一处民族公墓,倡导有条件的经营性公墓开辟公益性墓区。同时,按照“增绿、消尘、下置”的发展要求对全市殡仪馆进行改造。规划建设大型城市公益性怀念堂、“海葬”或“遗体捐献者”纪念墙,为亲属提供基本的祭奠、悼念场所。
我市将立足海滨城市特色,推介文明节俭、自然环保、节约土地的新式葬法,积极倡导绿色生态环保、回归自然的殡葬方式,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鼓励倡导深埋、撒散、海葬等不保留骨灰方式,推动绿色殡葬。定期组织举办“海葬”活动,在目前免费的基础上,建立奖励政策,对“海葬”亲属实施奖励,并新增公祭仪式,推动建设殡葬节地生态奖补制度。
本版撰稿 记者 吴帅
市民如有意见、建议,可实名向青岛市民政局反映。公开征求意见期限截至2016年10月30日,联系电话:82106172,电子邮箱:1581064256@qq.com。
探索“养老储蓄银行”
我市在《规划》征求意见稿中,首次提出了探索“养老服务储蓄银行”模式这一新颖的概念。实际上,我市几年前就在关注这种新型养老模式。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在一次网谈中曾表示,当前,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十分迫切,而青岛社区养老志愿服务不同程度上还存在着活动不系统、参与不广泛、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有必要建立社区帮扶、时间储蓄的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目前个别城市实行的“时间银行”储蓄服务,均是由社会组织发起运作的。青岛将逐步培育、发动相关社会组织尝试开展此类工作,探索推动“时间储蓄”的模式。社会组织运作试点成熟后,政府部门再从面上推广,助推全市互助养老服务。
2012年,天津市一家民营养老院创新性地将“养老服务时间银行”的概念引入了养老院的同步建设。 “养老服务时间银行”为养老服务志愿者建立服务时间价值储蓄银行,志愿者服务时间的价值,将参照养老院正式员工该项服务内容的相应价值计算,并开辟专门时间账户进行储存。服务时间储蓄银行的积蓄,可以兑换折价养老服务时间给本人或亲属使用,并以多种形式方便“支取”。
2015年,江苏省发布了《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提出今后提供养老服务的志愿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进入老龄后,可根据其之前储蓄的志愿服务时间,优先、优惠地享受到养老服务。江苏制定的这套方案,和现行的无偿献血奖励政策一样,分为“存”和“取”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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