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刚刚学出B2驾驶证还没出实习期的潘某某,因为一张小小的车票贴在了不该贴的地方,被即墨交警当场查处,并根据《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受到了相应的严厉的处罚。
2016年10月3日下午,驾驶鲁BTA**8号出租车的驾驶员潘某某在宝龙广场的路边停车侯客,担心被路边的电子警察抓拍系统抓拍到违法停车,潘某某灵机一动,随手从车上拿了一张车票,将前车牌最后一个数字“8”给遮挡住,然后就坐在车上等客。一会儿一名乘客坐上车,潘某某驾车向目的地出发,此时已全然忘记了用车票遮挡号牌这一违法举动。当车行驶至鳌兰路中医院路口时,被正在执勤的民警发现并立即上前查处。潘某某见到执勤民警,这才想起来用车票遮挡前牌一事。在事实面前,潘某某不得不承认了自己为了躲避抓拍而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
执勤民警随后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驾驶员潘某某处罚款200元,记12分。由于潘某某刚学的B2证还在实习期内,依照规定,实习期内记满12分将被注销实习准驾车型,所以将还没出实习期的“B2”证降为”C1”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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