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上午,城阳区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来到水悦城住宅区,对小区内两台违规安放的空调机进行了拆除。
“这个小区一共有四台空调违规安放,其中两家业主已经自行拆除,我们正组织人员对另外两家安放的空调进行拆除。”行政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要拆除的两台空调机分别位于两栋楼的6楼和8楼,空调机挂在了墙体外面,“开发商建楼的时候已经在楼梯内为业主留出空调机位置,而这几台空调机的位置没有安放在此位置。”
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城乡规划法》和《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都对安放空调机等作出过规定,《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封闭阳台以及安装空调外机、太阳能热水器、防盗网、遮阳罩等设施的,应当遵守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保持物业的整洁、美观。第九十七条规定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由物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给其他业主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这在城阳区还是第一例空调机违规安放被举报,之前没有市民举报这种行为。”行政执法人员表示,在城阳,很多老小区和一些新建小区都有空调机外挂现象,建议市民今后装空调的时候按照规定安放机器,以防不便。
当事业主表示,自己在安装空调的时候没有人提醒不应该安装在墙体外面,业主表示应该有人进行提醒。该小区物业人员表示,在与业主签订物业协议的时候,协议里面标明了空调应该放在指定位置,很多业主没有留意。(记者赵伟华通讯员刘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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