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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一村妇偷邻居蓝莓换钱泄愤 被拘留5天

2016-06-23 10:19:05
责任编辑:帛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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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妇女怀疑别人弄坏她的篮子,为求得补偿,把贼手伸向他人蓝莓园,偷蓝莓换钱花,为了一点小利落入法网,被行政拘留5天。

近日,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张家楼派出所接到辖区某蓝莓园工作人员报警,称园内蓝莓鲜果多次被盗,请求警方介入调查。民警接到报案后,及时来到现场,发现蓝莓园丢失鲜果不少。但除了地面留有许多模糊不清的鞋印外,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也没有,推断被盗蓝莓可能已经流入市场,决定从周边蓝莓销售市场入手展开调查。6月21日上午,警方带领蓝莓园工作人员在巡查途中发现在黄岛区滨海街道办事处驻地一名出售蓝莓鲜果的女子很眼熟,遂假装要购买蓝莓,上前和该女子攀谈,得知该女子姓张,家住张家楼镇某村,该村紧挨失窃的蓝莓园。民警觉得可疑,就继续追问她蓝莓来历,张某回答是自家蓝莓园生产的,可据民警了解,张某所在的村并没有村民个人种植的蓝莓园,基本确定张某在撒谎,就将她带回派出所进一步审查。

在派出所,张某如实交代自己所售蓝莓鲜果是从失窃蓝莓园盗窃得来的,并向民警进一步交代了作案缘由。原来,张某家的耕地紧挨失窃蓝莓园,有一次张某在地里耕作时,将一个篮子落在地里,等她想起返回去取的时候,发现篮子被人破坏。因当时周围没人,只有蓝莓园有人走动,张某便怀疑篮子是被蓝莓园工作人员弄坏的,产生了偷蓝莓赔自己篮子损失的念头。刚开始,她一次偷很少一点,见没人发现,觉得这样不过瘾,就在6月19日中午,趁蓝莓园工作人员休息时,偷偷进入蓝莓园内,用事先准备的两个塑料袋,盗窃蓝莓鲜果23斤,价值690元。回家后,张某买来包装盒装好,骑电动三轮车到附近路边摊出售。目前,张某被黄岛警方行政拘留5日。

在农村,像类似因为一些小矛盾、小误会导致的案件时有发生,民警提醒人民群众,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采取合理、合法的途径加以解决,不能凭自己的主观判断,想当然地采取过激行为处置,否则会酿成无法挽回的错误,后悔已晚。 (半岛记者 尹彦鑫)

[编辑:帛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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