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营运出租车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司机被带到交警部门,当了解到自己因为驾驶营运车辆将被行政拘留后,出租车司机刘某某便玩起失踪。被民警找到后,刘某某拒不开口,并且不在询问材料上签字,但依照法律程序,刘某某被押往拘留所。
2016年5月31日17时许崂山交警大队北宅中队,接到崂山公安分局指挥中心电话指令:有群众举报在滨海大道北头村口处,一辆出租车司机酒后驾驶,与其他车辆发生纠纷要求出警。
接警后北宅交警中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发现一辆鲁UT75**号出租车和一辆鲁BD81**轿车停在路边,当时双方驾驶人在一起争吵。民警上前了解情况后,发现鲁UT75**驾驶人刘某某浑身酒气,有酒后驾车嫌疑,便将双方驾驶人都带回北宅交警中队进行调查。刘某某对自己酒后驾驶的行为供认不讳,经过酒精吹气检测刘承峰结果是72mg/100ml ,民警依法将其驾驶证暂扣,通知其于次日到交警中队接受处罚。
刘某某于6月1日上午到北宅交警中队后,了解到自己因酒驾出租车有可能受到拘留处罚后,离开北宅交警中队,拒绝接听交警人员的电话,并躲藏起来。民警多次电话联系未果后,便联系其出租车单位,要求其公司配合找到刘某某,但其所属出租车公司称因刘某某酒后驾车公司已经将其开除,现在也联系不到此人,由于上述情况民警便到其家中进行传唤,因其不在家中便通知其家属,劝说其到北宅交警中队投案,但刘某某一直不予理会。
2016年6月16日早上6时,北宅交警中队民警会同崂山公安分局慈云路派出所民警,到刘某某家中,将其强制传唤到交警中队,该到案后,一直装疯卖傻拒不配合并称其喉咙疼痛不能讲话,要求到医院检查。民警在对其行为进行分析后认为其为逃避处罚,故意装病,便苦口婆心地对其进行劝说并将相关的法律知识对其宣讲。但刘某某置若罔闻,对民警的询问一概不予回答,坚称自己喉咙有病,民警将其儿子通知到中队帮助民警劝说刘某某,但刘某某仍拒绝配合。民警在询问和出现场时进行了全过程录音录像,民警将询问材料,告知笔录,鉴定结论告知刘某某并要求其签字确认时,刘某某仍然拒绝签字。
北宅交警中队组织相关证据材料后,向崂山公安分局法制大队汇报研究后,依法作出对刘某某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行为罚款5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处罚。16日晚,刘某某被送至青岛市行政拘留所。
(半岛记者 尹彦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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