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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6-06-10 15:36:54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夜楼

德州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据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近期,德州市纪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德城区天衢街道办事处大院社区原党支部书记、主任张荣星违规领取补贴问题。德城区纪委给予张荣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陵城区边临镇教管会原主任王俊荣违规报销私家车维修费问题。另涉及其他违纪问题,陵城区纪委、监察局给予王俊荣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临邑县临南镇才庙管区书记金泉、副书记苏亮亮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临南镇政府分别给予金泉、苏亮亮行政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密切注意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查找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有多少就处理多少,并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真正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德州市纪委)

菏泽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菏泽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副主任苏建国在兼任市建设局检测站支部委员会书记期间,违规为检测站班子成员发放补贴问题。市纪委给予苏建国党内警告处分。

2、巨野县柳林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徐宪朝等4人违规领取津贴补贴问题。巨野县纪委给予徐宪朝、李存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孙西杰、王西伟党内警告处分,对四人领取的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人员张礼超公车私用问题。市工商局给予张礼超行政警告处分。

4、郓城县油棉二厂厂长姚元云公车私用问题。郓城县纪委给予姚元云党内警告处分。

5、成武县张楼镇刘楼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刘继明违规操办其孙子出生喜宴问题。成武县张楼镇党委给予刘继明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防止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强化监督问责。要紧盯重要节点和隐形“四风”问题,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严查快办举报线索,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编辑:夜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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